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06-13)

发布时间:2020-06-13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货到时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单选题】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中止合同

C.解除合同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的合同因约定货到时付款,双方应同时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项权利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下列关于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多选题】

A.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解除合同

B.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C.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期届满后可续租,续租期限仍不得超过20年

D.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若承租人未参加拍卖,则法院应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具体合同中的期限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3、甲公司与乙希望小学签订赠与一批电脑的合同,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多选题】

A.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甲公司可以反悔

B.甲公司尚未交付赠与物,可以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电脑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题目中是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4、甲将500册藏书赠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500册藏书。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藏书的所有权因交付而转移,受赠人不得转让藏书的合同义务不影响藏书所有权的转移。

5、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经检验,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时,正确的做法有( )。【多选题】

A.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

B.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C.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D.承揽人可以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3年)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调低了最初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注册会计师应当调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B.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C.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是否仍然适当
D.注册会计师在评估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应当使用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答案:B,C,D
解析: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调低了最初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那么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上升,在审计风险模型中重大错报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呈反向变动关系,所以A 选项应当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调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

(2)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3)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

(5)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6)如果M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A在原始凭证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不会导致该汇票无效。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可以看出,伪造签章不会直接导致汇票无效,本题中,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后背书给丙公司,而甲公司、M银行的签章均为真实的,该汇票仍为有效。
(2)M银行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本题中,M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丙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M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丙公司是支付了合理对价且为善意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提示】教材P455中,所说的对物抗辩中的“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是指的被伪造人或付款人对伪造人或变造人的抗辩,而对于善意的已经支付对价的持票人是不适用的。
(3)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4)丙公司无权向A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本题中,A属于伪造人,A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A不承担票据责任。
(5)M银行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丁公司持有的汇票属于汇票本身的伪造,该汇票属于无效票据,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丁公司取得的汇票为“克隆汇票”,其上所有的签章均不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所签,该汇票本身无效,M银行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6)丁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由于该汇票本身无效,因此乙公司实际并没有在该“克隆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丁公司可以基于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丁公司的损失。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由此本题C选项正确。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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