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2020-11-16)

发布时间:2020-11-16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常性外汇收入的有()。【多选题】

A.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的外汇

B.境外汇人的投标保证金

C.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

D.出租房地产收入的外汇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的外汇收入属于经常项目;(2)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属于经常项目;(3)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属于经常项目;(4)出租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属于经常项目,但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属于资本项目。由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较多,建议考生熟记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考到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时采用排除法。

2、甲企业拟为乙企业举借外债提供担保,已知甲企业现有净资产为30亿元人民币,上年外汇收入为5亿元人民币等值外汇。根据有关规定,甲企业可提供担保的数额最多为()亿元人民币。【单选题】

A.30

B.15

C.5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的外汇收入。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该法定期间为()。【单选题】

A.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

B.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C.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

D.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为股票发行(如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单选题】

A.6个月

B.1年

C.2年

D.20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超过1年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视同“有效”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单选题】

A.6个月

B.5年

C.10年

D.20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地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6、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记载与数码记载有差异时,以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准。()【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7、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8、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企业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订安置职工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者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订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9、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

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

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

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

10、某商场采取有奖销售方式促销商品,凡在本商场购买商品超过100元者,可凭当日购买商品小票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金共分三档:其中,一等奖5名,奖金为3 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为2 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为100元。该商场的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属于不正当竞争。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在对询证函的以下处理方法中,错误的有( )。

A.在编制询证函时进行统一编号
B.寄发询证函,并将重要的询证函复制给甲公司进行催收款项之用
C.将询证函直接交给甲公司的业务员,由其到被询证单位盖章后取回
D.要求被询证单位将询证函寄至甲公司,并由其转交给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B,C,D
解析:
应收账款的询证函不能用做催收款项;询证函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回函应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同意承兑。( )

正确答案:×
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在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付款人在3天的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即视为承付。

在终结审计之前对控制风险的最终评估水平,如与其初步评估结论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 )。

A.重新了解内部控制

B.重新执行符合性测试

C.重新确定重要性水平和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

D.考虑是否追加相应的审计程序

正确答案:D
《审计》教材第217页。 

2010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11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陈某提出自己对银行的保证自然人只需要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 理由。 (3)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王某的主张不成立。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本题中,王某、陈某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中虽然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但是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已为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王某不再享有先诉抗辩权。
  (2)陈某的主张不成立。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本题中,王某与陈某并未与债权人乙银行就保证份额作出约定,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因此,陈某不得以其内部份额对抗乙银行,王某与陈某向债权人乙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由王某和陈某按其约定的比例分担。
  (3)乙银行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陈某怠于行使自己对林某的借款债权,已经危害到乙银行债权的行使,因此乙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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