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022-01-28)

发布时间:2022-01-28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申通快递公司为吴先生承担邮寄电脑的快递业务时,曾明确指出吴先生对邮寄的电脑可以进行保价,如果未保价的话则邮寄的物品丢失只能按照一般物品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吴先生对此提醒没有在意。后来电脑在邮寄途中丢失,为此吴先生找到申通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损害赔偿,关于该案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邮寄业务中的保价条款是属于格式条款

B.吴先生只能取得一般物品的损害赔偿金额

C.申通公司需要按照贵重物品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D.关于申通邮寄业务中报价条款由于是减轻自己的责任,所以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CD符合题意:这里的保价条款规定是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由于吴先生没有支付保价款,故申通公司只需要按照一般的物品的赔偿损失支付赔偿金即可。

2、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转让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即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即北海公司有权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发生效力。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多选题】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与物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2)选项B: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物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3)选项C: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4)选项D: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4、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套汇的行为有( )。【多选题】

A.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

B.以虚假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

C.将人民币携带出境

D.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套汇行为。套汇是指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行为。

5、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无人承担

B.由甲一人独立承担

C.由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发起人承担

D.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6、A上市公司于2004年发起设立,并于2007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2010年A公司相关人员发生多起股份转让事宜,其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持有A公司股票40万股的甲董事分3次转让了9万股

B.持有A公司股票3万股的乙监事分5次全部转让其所持股份

C.持有A公司股票2万股的丙经理在辞职后的次月转让了1000股

D.持有A公司股票1.5万股的丁副经理升任经理后的当月转让了3000股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1)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甲、丁转让股份是符合规定的,而乙是不符合规定的。(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故丙在辞职后的次月即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7、根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有()。【多选题】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C.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①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②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③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④借款;⑤设定财产担保;⑥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⑦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⑧放弃权利;⑨担保物的取回;⑩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选项A和选项B可以由管理人直接做出,不需要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8、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甲文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

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

D.如丙购买了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9、15岁的甲擅自将家中的电脑出售给丙,3天后甲才将该出售事实告知自己的父亲乙,乙对此加以了追认,表示同意出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乙未追认之前该合同无效,乙追认之后该合同有效

B.乙未追认之前该合同可撤销,乙追认之后该合同有效

C.乙未追认之前该合同效力待定,乙追认之后该合同有效

D.乙未追认之前该合同无效,乙追认之后该合同也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确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10、甲、乙、丙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2010年至今一直持有该公司股份,依次分别0.5%、1%和9%。现该3人认为公司总经理王某侵占公司财产,公司应当就王某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C.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乙、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不正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在本题中,甲不得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税率5%)。
  (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
  (3)4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另外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月租金为45万元,租期为8个月。
  要求:
  (1)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答案:
解析:
1.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8000×(1-10%)+8000×5%]×(20000÷25000)=6080(万元)
2.扣除的开发成本=12000×(20000÷25000)=9600(万元)

ABC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业知识研讨会,在会议上遇到下列问题,请代为作出正确判断。

下列选项中,无需进行变更验资的是( )。

A.被审验单位出资者新投入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

B.被审验单位按照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C.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D.公司因出资者发生变化,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金额不变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A、B、C都需要进行变更验资,选项D无须进行变更验资。

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元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丧失了手机的所有权
B.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C.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C:拾得人乙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2)选项BD: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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