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2022-05-09)

发布时间:2022-05-09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2)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

2、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合格标的,在此情形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单选题】

A.询价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达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    )。【多选题】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4、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5、甲、乙双方于2013年1月7日订立买卖1000台彩电的合同,价款200万元,双方约定: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乙于2月4日交付了1000台彩电,甲于3月5日支付了100万元,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下列关于彩电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2月4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B.3月5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C.3月5日5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D.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6、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单选题】

A.出票日期

B.出票人签章

C.付款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8、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单选题】

A.5月8日

B.6月3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9、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B.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C.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D.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选项ACD不符合题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被少数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了保证少数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一般倾向于采用优先股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而尽量避免普通股筹资。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发行普通股筹集资金可能会导致股权稀释,所以为了保证股东的绝对控制权,应避免普通股筹资。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实施的重要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可靠保障(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下列各项中,属于认股权证基本要素的有( )。

A.认购数量

B.赎回条款

C.认购期限

D.认购价格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认股权证的基本要素包括: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期限、赎回条款。

星光公司是由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10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6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星光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星光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过半数,因此决议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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