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021-02-13)

发布时间:2021-02-13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多选题】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选定的首席仲裁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选项A正确)(2)仲裁事项;(选项B正确)(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2、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选项B错误。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B.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4、对于一份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有( )。【多选题】

A.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B.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C.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D.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可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5、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证券法律制度所禁止的有( )。【多选题】

A.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B.乙公司经研究认为甲公司去年盈利状况超出市场预期,在甲公司公布年报前购入甲公司4%的股份

C.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知悉了甲公司去年盈利超出市场预期的消息,在年报公布前买入了本公司股票10万股

D.甲公司的收发室工作人员刘某看到了中国证监会寄来的公司因涉嫌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的通知,在该消息公告前卖出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才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2)选项B:乙公司不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3)选项C:董事张某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4)选项D:刘某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多选题】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除非出现法定的可撤销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选项BC符合题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选项D不符合题意: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7、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兼职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B.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C.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D.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8、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是()。【单选题】

A.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

B.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C.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D.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预算调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选项ABC不符合题意。

9、下列关于保证期间内债权债务变动法律后果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多选题】

A.债权人变更,原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经保证人口头同意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C.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原保证责任免除

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期间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选项B符合题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符合题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符合题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选项A不符合题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0、在票据权利补救的普通诉讼中,丧失的票据在判决前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单选题】

A.终结诉讼程序

B.中止诉讼程序

C.判决付款人付款,其他争议另案审理

D.追加持票人作为第三人,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根据规定,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包括( )。

A.简单算术平均法

B.综合平均法

C.几何平均法

D.加权综合法

正确答案:ABCD
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包括简单算术平均法;综合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加权综合法。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者的权利表述错误的是( )。

A.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B.经营者有权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C.经营者有权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D.经营者对季节性商品的降价属于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正确答案:D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批,经税务机关核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批,货物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收割,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的20吨钢材及前期库存中已抵扣了进项税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已知: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42 ×17%=7.14(万元)
(2)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91+3 × 7%+42×13%-1.36+0.5=8.72(万元)
(3)应纳增值税=7.14—8.72=-1.5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为0,期末留抵税额是1.58万元。
【解析1】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42万元的销售额应计人当期,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解析2】本期外购的20吨钢材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修建产品仓库),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析3】将库存中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1.36万元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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