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2021-06-27)

发布时间:2021-06-27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12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单选题】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承付期的计算。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本题中,3月4日发出提货通知,从3月5日开始计算,10天后是3月14日,因为3月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所以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

2、下列关于单位人民币卡结算使用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多选题】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可以与其他存款账户自由转账

B.单位人民币卡账户销户时,其资金余额可以提取现金

C.用单位人民币卡办理商品和劳务结算时,可以透支结算

D.不得将销货收入直接存入单位人民币卡账户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银行卡账户的相关管理规定。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单位人民币卡销户时,其资金余额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不得将销售货物收入存人单位卡账户。

3、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4、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甲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以向丙行使票据追索权。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追索权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最终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5、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交易和事项中,不影响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有( )。

A.支付各项税费

B.收到被投资单位分回的利润

C.支付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D.用产成品偿还短期借款

正确答案:BCD
选项 B 、 C 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选项 D 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变动。

某企业以20100元将上月购入的短期股票投资予以出售,该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0000元,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为500元。则该企业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应为( )元。

A.100

B.400

C.500

D.600

正确答案:D
企业处置短期投资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为:20100-(20000-500)=600
借:银行存款          201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00
   贷:短期投资            20000
       投资收益              600

位于甲市的A公司与位于乙市的8公司订立了一份化工产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位于丙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并由丙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比较大,该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审理,但A公司表示反对。该仲裁委员作出裁决后,A公司不服,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B公司则要求A公司履行裁决书。由于A公司很长时间不履行仲裁裁决书,B公司便申请该仲裁委员会执行,但被仲裁委员会拒绝。

要求:请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两公司约定由丙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合法?为什么?

(2)A公司反对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A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4)该仲裁委员会拒绝8公司的执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约定是合法的。这里应该区别仲裁与诉讼。在诉讼中有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限制,
当事人一般不能另行选择管辖法院;而在仲裁中,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仲裁委员会。所以两公司约定由丙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合法的。
(2)A公司可以反对。因为仲裁原则上应当不公开进行,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也可以公开进行,这与诉讼不同,诉讼原则上应公开进行。
(3)不能起诉。这是仲裁与诉讼的重要区别,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一般可以上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既不能再向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
(4)正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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