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章节练习(2021-02-23)

发布时间:2021-02-23


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共10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五章 信用与金融中介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这种筹资方式属于()。【多选题】

A.银行信用

B.消费信用

C.间接信用

D.直接信用

E.商业信用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信用的形式。直接信用又称为“直接金融”或“直接融资”,其方式有发行股票或债券。商业信用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企业直接向社会集资,以解决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主要是采取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形式。

2、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接受()的监管。【单选题】

A.消费者协会

B.政协

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保险公司遵循“分业经营”的原则,从事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原保险或再保险业务,在业务经营方面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3、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   )。【多选题】

A.商业银行

B.中国农业银行

C.中国进出口银行

D.中国银行

E.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4、某企业因业务需要,申请银行为其开具银行汇票,银行经审查后,同意企业的申请,为其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汇票。银行的这一业务体现了银行的()。【单选题】

A.信用中介职能

B.支付中介职能

C.化货币收入为资本职能

D.创造信用流通工具职能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三项。其中,信用创造是指银行发行银行券等信用流通工具,满足流通界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并使银行可以超出自有资本与吸收资本的总额而扩张信用。

5、中央银行的职能包括()。【多选题】

A.银行的银行

B.议会的银行

C.政府的银行

D.个人的银行

E.发行的银行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它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处于金融中介体系的中心环节,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银行的双重性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出生时

B.年满16周岁

C.年满18周岁

D.法定结婚年龄

正确答案:A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

A.500

B.220

C.200

D.110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题中,月工资是11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220元),此时剩余的部分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00元,那么就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即最多扣除200元。所以答案是C。

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代理终止

C.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D.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项错误;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C项错误;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所以D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A
解析: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原因在于这时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撤回要约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由于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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