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3-20)

发布时间:2020-03-2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张某为熟食加工个体户,2019年3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当年取得生产经营收入30万元,生产经营成本为13万元(含子女的教育学费支出8万元),另有从业人员工资5万元;另取得个人文物拍卖收入30万元,不能提供原值凭证,该文物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海外回流文物。下列关于张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子女的教育学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B.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5.8万元

C.文物拍卖所得按拍卖收入额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

D.文物拍卖所得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非经营用学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B:应纳税所得额=30-(13+5-8)-0.5×10=15(万元);选项C:按转让收入额的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拍卖物品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不能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2、张先生取得的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客观案例题】

A.30000

B.32250

C.35750

D.328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张先生取得的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3、李先生是一家两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每人拥有企业50%的份额,合伙协议规定按照所占份额分配各种收益。2019年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收入206万元,经审定可税前扣除的税费148万元(未包括业主费用);另外,李先生取得上市公司分回红利20万元,持股期限8个月,2019年李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单选题】

A.55500

B.107050

C.112050

D.1217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对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即李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206-148-6×2)×10000×50%×20%-10500=35500(元);
(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含1年)的,暂减按股息、红利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10000×50%×20%=20000(元);
(3)李先生201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数=35500+20000=55500(元)。

4、2015年张某取得的诊所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元。【单选题】

A.0

B.62250

C.86050

D.1007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3×10000-3500×12=288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8000×35%-14750=86050(元)

5、张先生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客观案例题】

A.4500

B.5260

C.0

D.70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政策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B.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均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个体商户出租住房,应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D.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
E.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答案:D,E
解析:
选项A,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C,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但月租金10万元以下免税。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选项D知识点已过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购进职工食堂的专用设备
B.购进生产空气净化器的生产设备
C.购进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食品
D.购进用于厂房建设的中央空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建造不动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选项AC: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属于外购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按照现行政策,正确答案应为BD。

户籍在甲市,但却在丁市连续就医两年的林某,起诉其分别居住在乙市的儿子大林和丙市的儿子小林,追索赡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林某只能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B.林某只能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C.林某的经常居住地为丁市
D.林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1)选项C: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选项ABD: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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