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9-15)

发布时间:2020-09-1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国际税收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国际税收的实质是( )。 【单选题】

A.跨国集团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的协调

B.跨国企业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C.国家内部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D.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2、丙公司已纳税额属于由乙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30

B.50

C.60

D.9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丙公司已纳税额属于由乙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360+0+0)×(400÷1600)=90(万元)

3、下列关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表述,错误的有( )。 【多选题】

A.国际避税港,是指能够为纳税人提供某种合法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

B.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

C.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常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进行避税

D.转让定价调整是国际反避税的一种基本方法

E.对国际关联企业的财务收支活动、利润分配等方面,坚持“正当交易原则”可以达到防止避税的目的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选项C,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常利用资本弱化手段进行避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的方法和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是可考性较高的内容。相关知识点拓展: (1)国际避税的方法包括: ①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②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 ③利用转让定价。 ④利用税收协定。 ⑤利用资本弱化。 ⑥利用信托转移财产。 ⑦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 ⑧利用错配安排。 (2)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 ①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 ②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 ③防止利用避税地。 ④转让定价调整。 ⑤加强税收多边合作。

4、A公司向我国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90.43

B.283.00

C.239.58

D.25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总额=1000+132+43=1175(万元),即境内所得1000万元,境外所得175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1175×25%=293.75(万元)A公司抵免限额=293.75×175÷1175=43.75(万元)A公司就获得的股利132万元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132x10%+43=56.2(万元)比较大小,确定可抵免金额=43.75(万元)A公司向我国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额=293.75-43.75=250(万元)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 ),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 , 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是指( )。【单选题】

A.税收饶让协定

B.国际税收协定

C.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协定

D.税收管辖权的协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协定 ,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 ),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 , 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所有权保留的货物,但尚未取得所有权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E.甲公司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小汽车所享有的份额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BD:下列财产不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一是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是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三是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四是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2)选项C: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3)选项E: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甲采石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季度开采砂石800吨,销售了75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200元,当地省政府规定砂石实行定额征收资源税且砂石资源税率为4元/吨,该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则甲采石场当期应纳税额的正确表述有( )。

A.应纳增值税0元
B.应纳增值税4368.93元
C.应纳资源税1500元
D.应纳资源税1600元
E.应纳资源税3000元
答案:A,C
解析:
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该采石场享受最高减征幅度,资源税的计算用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应纳资源税=750×4×50%=1500(元)。

甲企业2018年8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实木地板,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全部收回,已知乙企业同类实木地板的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完成后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剩余的一半实木地板收回后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甲企业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
B.2.45 
C.2.11 
D.2.56
答案:A
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5%=1(万元);由于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直接对外出售,且售价9万元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10万元(20×50%),则这部分实木地板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甲企业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50×5%-1×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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