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12-12)
发布时间:2021-12-1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可以向受理本诉以外的法院提起
C.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D.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E.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诉。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所以选项B错误。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不是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所以选项D错误。
2、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视具体情况在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主体有( )。【多选题】
A.行政机关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公民
E.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中,被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不限于“行政机关”。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提起撤销公司决议诉讼,其适用的情形包括( ; ; ; )。【多选题】
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公司财产
B.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C.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
E.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选项BC: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超过规定期限撤销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A:应考虑提起股东代位(表)诉讼;(3)选项D:应当考虑提起股东直接诉讼;(4)选项E:“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撤销(见选项BC解析),“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4、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所属的证据种类是( )。【单选题】
A.书证
B.鉴定意见
C.勘验笔录
D.电子数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
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
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以选项A错误。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D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D.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E.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B.设区的市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省级监察机关批准
C.县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D.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B.3.00
C.1.20
D.1.17
要求:分别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销项税额=(1130+226)÷(1+13%)×13%=156(元)。
(2)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应税收入总额为:1130÷(1+13%)=1000(元);
西服确认收入=1000×1000÷[(1130+226)÷1.13]=833.33(元);
领带确认收入=1000×200÷[(1130+226)÷1.13]=1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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