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2-03-07)

发布时间:2022-03-0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的,人民法院应当( )。【单选题】

A.裁定按撤诉处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2、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B.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C.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D.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E.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1)选项B: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2)选项C: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3)选项D: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3、甲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羁押1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邀请亲友乙见面商谈代为赡养父母的事宜。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尚在监视居住期间,无权会见任何人

B.甲会见乙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C.甲会见乙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D.甲会见乙应当经审判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  )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  )内在报纸上公告。【单选题】

A.10日、30日

B.15日、30日

C.30日、45日

D.10日、60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单选题】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有( )。

A.不服税务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提出的复议申请
B.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C.已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但未被受理
D.纳税人就3个月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
E.申请人死亡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不服税务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提出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选项B,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复议机关不予受理;选项D,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纳税人就3个月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超出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B.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的是土地的级差收入
C.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C
解析:
选项C: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某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2日向某商场销售电冰箱100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双方约定商场在10日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折扣,商场于8月10日实际支付不含税货款196000元;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720元。该冰箱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25600
B.18280
C.17760
D.25088
答案:B
解析:
销售货物以后发生的现金折扣,不得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减除;该冰箱生产企业8月应缴纳增值税=200000×13%-7720=18280(元)。

某企业2018年2月委托一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厂房的原值为800万元,后经商讨10月份按80万元的价格购入基建工地上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已知:该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2018年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2.12
B.1.79
C.2.8
D.3.08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该企业2018年9月办理厂房验收手续,应该从10月开始计算房产税,当年缴纳房产税的月份数为3个月。材料棚应该从11月份开始计算缴纳房产税;2018年应纳房产税=800×(1-30%)×1.2%×3/12+80×(1-30%)×1.2%×2/12=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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