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06-24)
发布时间:2020-06-2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合伙企业法》,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同意。【单选题】
A.所有其他合伙人
B.1/3以上合伙人
C.2/3以上合伙人
D.半数以上合伙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所有其他合伙人同意。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贾某所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得从事的有( )。【多选题】
A.挪用公司资金
B.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C.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D.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E.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义务。
3、下列有关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行为被废止之前具有确定力
B.行政行为废止的效力可以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C.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应当收回
D.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行政机关返还利益
E.行政行为废止后,行政主体与相对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2)选项B: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3)选项C: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4)选项D:行政行为废止后,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行政机关返还利益,但可不再履行义务。(5)选项E:因行政行为的废止谈不上哪一方过错的问题,如果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戊公司的6万元债务
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权应经过申报确认,抵销数额应相同。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D错误。
5、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C.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的,可全额申请退税
D.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
B.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再起诉
C.不可重新起诉,因为一事不再理
D.只能申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6000(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腊肠 16000(成本价)
凭证下附有该厂全体职工签名册。经核实,为春节之前以福利形式向职工发放的腊肠食品。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未含此项,则正确的说法是( )。
B.该厂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按税法规定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按同类产品售价计提销项税额
C.该厂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应将“库存商品——腊肠”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16000元,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
D.该厂的行为不属于偷税行为,但应按本月腊肠实际生产成本计算扣减外购原料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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