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11-19)

发布时间:2020-11-19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有权委托辩护人。【单选题】

A.在任何时候

B.自逮捕之日起

C.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D.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辩护。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2、若雅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雅新公司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客观案例题】

A.法人终止

B.和解

C.重整

D.破产清算

E.解散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6名股东,公司成立2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章程、全体股东之间均不存在特别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应当经2/3以上股东同意方为通过

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以分期缴纳

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D.任一股东未履行其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时,董事长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3以上表决权不一定等于2/3以上股东);(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选项D: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尽公司法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使得该出资不足情况发生的,这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监察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监察对象救济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

B.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后,复审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C.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D.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后,复核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E.复审、复核期间,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AB∶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5、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B.股东认为公司监事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对股东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公司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公司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B: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其不作为或情况紧急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直接起诉;(3)选项DE:董事、高管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监事会或监事,其不作为或情况紧急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直接起诉;(4)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税法规定,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 )。

A.税法何时开始生效
B.税法何时中止生效
C.税法何时终止效力
D.税法对人的效力
E.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答案:A,C,E
解析: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3
C.800
D.813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消费税应税项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

某企业2018年年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自5月31日起将其中占地600平方米的办公楼无偿提供给当地公安部门使用。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12元/平方米,则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

A.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3200元
B.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0元
C.当地公安部门无偿使用该企业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200元
D.当地公安部门无偿使用该企业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D
解析: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600)×12+600×12×5/12=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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