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9-13)

发布时间:2021-09-13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对李某作出决定,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县税务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限期缴纳税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B.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C.对扣押中巴车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D.对罚款决定和扣押决定不服的,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李某不服县税务局的三个决定,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征收税款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制度;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扣押中巴车属于行政强制行为,不适用复议前置制度。

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单选题】

A.公安部门对某民事争议的行政调解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C.行政机关对矿山使用权的归属所作的行政裁决行为

D.劳动部门对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裁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调解与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A、D错误。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B错误。

3、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B.第三人只能经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第三人可以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4、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D.申请人可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5、复议期间,若奈普科技公司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所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合法,但在对税务处理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规定,则奈普科技公司( )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文件规定的审查申请。【客观案例题】

A.可以在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该规定之日起60日内

B.应当在复议案件调查终结前

C.经省国税局同意可以

D.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

E.不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机构所在地在B市的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在A县取得含税建筑服务收入54.5万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甲企业预缴的下列税款中正确的有( )。

A.预缴增值税1.5万元
B.缴纳城建税0.05万元
C.缴纳教育费附加0.03万元
D.缴纳地方教育附加0.02万元
E.甲企业应在B市预缴增值税
答案:B,C,D
解析: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并且就地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具体计算过程解析:
甲企业应在A县预缴增值税=54.5÷(1+9%)×2%=1(万元)
应在A县缴纳城建税=1×5%=0.05(万元)
应在A县缴纳教育费附加=1×3%=0.03(万元)
应在A县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2%=0.02(万元)。

张某与邓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刘某,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与邓某均无故意犯罪,而且邓某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2年期满后(  )。

A.对张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
B.经查证属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张某执行死刑
C.对邓某减为无期徒刑
D.对邓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选项AB错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位于甲市的一家餐饮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
(1)进口一批西餐调料,该企业按照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1.35万元。
(2)购入一批罐头,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80%用于企业经营,2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从蔬菜批发市场购进肉、蛋、蔬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40万元。
(4)该企业当月取得现场餐饮含税收入127.2万元;现场制作外卖食品,取得含税收入26.5万元。
(5)该企业将一间位于乙市的“营改增”后自建的门面房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收取含税租金21.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期实际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08
B.3.21
C.3.43
D.3.95
答案:C
解析:
该企业当期实际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0×13%×80%+1.35=2.08+1.35=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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