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3-25)

发布时间:2020-03-2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纳税人的缴纳成本和税务当局的管理成本应尽可能最小。该内容体现了对电子商务征税的( )。【单选题】

A.确认原则

B.灵活原则

C.效率公平原则

D.中性原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税收原则。效率公平原则是指纳税人的缴纳成本和税务当局的管理成本应尽可能最小。课税应该在正确的时间里产生正确数额的税收。偷税与避税的可能性应减少到最小,反偷税、避税的措施应与相关风险相称。

2、下列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是( )。【单选题】

A.继承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C.轮船转让

D.结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签名。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但是不适用下列文书:(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3、关于电子商务中的快递物流服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

B.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C.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不能交由他人代收

D.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合同的履行。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4、电子商务主体认定应遵循( )原则。【多选题】

A.主体参与原则

B.主体真实原则

C.效率原则

D.主体资格法定原则 

E.客观性原则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电子商务主体认定应遵循下列原则:主体真实原则、主体资格法定原则。

5、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 )年的交易记录。【单选题】

A.1

B.3

C.5

D.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3年的交易记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 列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诉讼代表人是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即可适用代表人诉讼,由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代表“被代表人”参加诉讼,不是诉讼当事人
D.诉讼代表人必须由当事人推选产生.
E.诉讼代表人至多为3人
答案:A,B
解析:
选项AC: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项BE: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选项D: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由推选或由法院指定产生的。

下列各项中,无论是否重要,都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有( )。

A.财务报表编制所采用的账本位币
B.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C.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D.货币资金増减及周转情况说明
E.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无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选项E,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不重要的日后非调整事项不需要披露。

以下说法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B.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支出,婚后仍然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C.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D.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扣除
答案:C
解析:
选项A,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选项B,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选项D,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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