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2-17)

发布时间:2021-02-17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因为不服税务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关于甲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提供的证据,行政复议机关确定其是否合法应当审查的包括( )。【多选题】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C.发现证据时的环境

D.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E.提供证据的人与行政复议参加入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的审查。选项A、C、E属于确定证据的真实性需要审查的内容。

2、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复议和解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

B.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将和解的意思告知行政复议机构即可

D.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和解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

E.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和解制度。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而不是仅仅要求达成和解意思后告知行政复议机构即可。所以选项C错误。

3、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但这种和解与调解程序不适用于(  )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单选题】

A.确定适用税率

B.核定税额

C.确定应税所得率

D.行政赔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税率的问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4、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和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

B.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C.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一般应当在3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D.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期间指的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2)选项B: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3)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4)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5、甲和乙围殴丙,将丙打成轻微伤。某县公安局对甲、乙二人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甲认为丙同样对自己实施了暴力行为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十分不甘。所以甲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应当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乙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参加复议

C.丙是行政复议的共同被申请人

D.乙应当作为行政复议的共同申请人参加复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第三人。若甲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县政府或县公安局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所以选项A错误。若甲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是甲,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乙、丙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所以选项C、D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所以选项A错误。(2)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所以选项C错误。(3)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D错误。

下列关于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宪法与税法缺少必要的衔接,宪法对税法的指导.规范.约束作用明显不够
B.税法作为新兴的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C.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D.税法与国际法没有任何联系
E.就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来说,对税收法律责任的追究形式是多重的,而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能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刑罚形式
答案:A,B,C,E
解析:
税法与国际法有着密切联系,在某些方面有交叉,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纳税人应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的情形有( )。

A.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C.损毁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
D.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E.通过暗管排放应税污染物
答案:A,B
解析: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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