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3-01)

发布时间:2021-03-0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19年2月15日,甲银行对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3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而甲银行诉丙公司的案件尚未审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该案继续进行

B.人民法院应终结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甲银行另行提起诉讼

C.乙公司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的诉讼请求

D.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破产申请的,该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E.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B: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2)选项C: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3)选项DE: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该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2、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多选题】

A.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B.甲公司向B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C.甲公司向C银行借款,以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权设定质押

D.丁公司向D银行借款,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E.甲公司向E银行借款,戊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B:与物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2)选项C: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物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3)选项D: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4)选项E: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

B.欠发的职工工资100万元

C.给丙公司造成的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D.管理人报酬20万元

E.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0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D:属于破产费用;(2)选项B:属于职工债权;(3)选项E:属于共益债务。

4、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下列诉讼中,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多选题】

A.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B.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

C.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D.以债务人未按期缴纳行政罚款滞纳金为由,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E.向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案件范围。应当中止的行为仅限于民事诉讼或仲裁,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所以选项D错误。债务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与债务人无关。所以选项E错误。

5、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选项B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选项C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选项D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周岁的孩子小张,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张某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C.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李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D.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张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收养关系可因双方协议而解除。(2)选项C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未成年的养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孙某为境内某省会城市上市公司员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2019年8月有关收入事项如下:?
(1)由于一次性购物满10000元而参加某商场抽奖活动,中得炊具一套,市场价值500元;?
(2)孙某属于某商场会员,累计消费已达50000元,商场按其消费积分反馈1000元代金券;?
(3)参加该市举办的“诗词赋”大赛获得三等奖,奖励为“东坡故地游”价值1000元;?
(4)消费获得单张有奖发票500元;?
(5)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000元。
<1>?、以上事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简述所依据的税目并计算相应税额,无需缴纳则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税=500×20%=100(元);
(2)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应缴纳个税=1000×20%=200(元);
(4)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有关增值税明细科目有( )。

A.待抵扣进项税额
B.增值税留抵税额
C.已交税金
D.简易计税
E.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答案:A,B,D,E
解析:
一般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十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已交税金”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专栏,所以选项C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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