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章节练习(2020-03-31)

发布时间:2020-03-3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营运资金管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关于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折扣期越长,则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越大

B.信用期越短,则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越大

C.折扣率越大,则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越小

D.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与货款额没有关系

E.如果企业将应付账款额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报酬率高于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率时,则应放弃现金折扣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折扣率越大,则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越大。

2、甲公司按“2/10,N/30”的付款条件购入货物80万元。如果企业在10天以后付款,则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为( )。【单选题】

A.73.47%

B.36.73%

C.41.53%

D.66.5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放弃折扣的信用成本率=[折扣/(1-折扣)]×[360/(付款期-折扣期)]=[2%/(1-2%)]×[360/(30-10)]=36.73%

3、某企业年初从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为10%,按照贴现法付息,则年末应偿还的金额为( )万元。【单选题】

A.70

B.90

C.100

D.1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贴现法下,年末企业只需要偿还本金部分。

4、下列有关信用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缩短信用期间可能增加当期现金流量

B.积极型收账政策有利于减少坏账损失

C.降低信用标准意味着将延长信用期间

D.延长信用期间将增加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

E.信用条件包括信用期间、现金折扣和收账政策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延长信用期,会吸引更多的顾客购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销售量,但是也会带来不良后果,一是平均收现期延长,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增加;二是使得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增加。信用标准和信用期间是两项不同的决策,二者无必然联系,信用标准是企业用来衡量客户是否有资格享受商业信用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降低信用标准并不一定意味着延长信用期限,所以选项C不正确;信用条件包括信用期间、现金折扣和折扣期间,选项E不正确。

5、假设公司继续保持目前的信用政策,平均收账时间为( )天。【客观案例题】

A.9

B.12.8

C.21.8

D.24.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目前信用政策下的平均收账时间=60%×15+40%×(80%×30+20%×40)=21.8(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下列关于税务部门规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B.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财政部裁决
E.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选项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信用条件组成内容的有(  )。

A.信用期间
B.现金折扣
C.折扣期间
D.收账政策
E.信用标准
答案:A,B,C
解析:
信用条件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尽快付款而给客户提出的付款要求,包括信用期间、现金折扣和折扣期间。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人证言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因为郑某、鲁某是本案行政执法人员
B、甲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甲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甲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C、乙、丙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乙、丙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乙、丙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D、甲、乙、丙、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毛某等三人、周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E、甲、乙、丙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郑某、鲁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答案:B,C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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