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问答题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   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因此不予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 “问答题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   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因此不予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相关考题
考题 原、被告系同村邻居。1999年8月7日原告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屋后有梨树7棵,生产队于1968年买来树种并派人栽活的,应属生产队所有,现为被告霸占,要求法院判决让被告将梨树退还生产队,并将历年收获折价交还生产队。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问:本裁定是否正确?

考题 李某起诉县工商局,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情认为李某应当起诉质检局,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直接变更原告B.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强制变更被告为质检局C.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D.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将质检局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考题 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有准许原告撤诉。但是再次开庭的时候,原告经传票传唤还是没有出庭,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拘传原告 B:对原告缺席判决 C:按原告撤诉处理,告知被告可以另外起诉原告 D:终结诉讼

考题 某水泥厂生产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4倍,为此应采取防尘措施,除了A.密封尘源 B.抽风除尘 C.定期体检 D.湿式作业 E.个人防护

考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列单位应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是( )。A.位于市区的学生人数达到2万名的高校 B.位于市郊的大型水泥厂 C.某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D.某大型发电厂

考题 根据《消防法》,下列单位中应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是()A:位于市区的学生人数达到2万名的高校B:位于市郊的大型水泥厂C:某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D:某大型发电厂

考题 根据《消防法》,下列单位中可以不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是( )。A.某民用机场 B.位于市郊的大型水泥厂 C.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D.某大型发电站

考题 某水泥厂2006年10月生产水泥5000吨,生产1吨水泥产生有组织排放粉尘120kg/t,S021.2kg/t,无组织排放粉尘25kg/t。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除尘后排放,平均除尘率为97%。求:该水泥厂该月废气排污费多少元?

考题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   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因此不予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你认为合适的判决应当如何?

考题 某小区居民向法院起诉,认为其相邻的工厂超标排放噪声,要求工厂给予赔偿。经法院调查,该工厂并未超标排放噪声,遂驳回原告的赔偿之诉。

考题 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赔偿损失。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考题 某水泥厂生产水泥的同时,开发和生产水泥预制构件产品。该厂实施的这种战略称为()

考题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A、原告甲某B、被告乙某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D、人民法院

考题 甲是某社会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其舅舅乙经营的水泥厂排放有毒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为逃避处罚,甲为乙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甲构成()。A、污染环境罪B、包庇罪C、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D、滥用职权罪

考题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 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考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如果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采取的是什么保证方式?法律依据是什么?

考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考题 根据《消防法》,下列单位组织专职消防队的是()A、位于市区的学生人数达到2万名的高校B、位于市郊的大型水泥厂C、某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D、某大型发电厂

考题 问答题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   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因此不予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你认为合适的判决应当如何?

考题 问答题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遂向本/省的青风水泥厂、新化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 150型号的水泥 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决定购买新化水泥厂的水泥并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 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 购买新化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受货物已构成违约。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考题 问答题某水泥厂2006年10月生产水泥5000吨,生产1吨水泥产生有组织排放粉尘120kg/t,S021.2kg/t,无组织排放粉尘25kg/t。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除尘后排放,平均除尘率为97%。求:该水泥厂该月废气排污费多少元?

考题 问答题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赔偿损失。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考题 判断题某小区居民向法院起诉,认为其相邻的工厂超标排放噪声,要求工厂给予赔偿。经法院调查,该工厂并未超标排放噪声,遂驳回原告的赔偿之诉。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3《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中规定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限值为1.5mg/m3,某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测定结果分别为参考点0.18mg/m3,其余测点为1.26、0.88、1.28、1.69mg/m3,扣除参考点值后的平均值为1.10mg/m3,测定值小于1.5mg/m3,故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未超标。()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有准许原告撤诉。但是再次开庭的时候,原告经传票传唤还是没有出庭。关于本案,法院的正确处理办法是(  )。A 拘传原告B 对原告缺席判决C 按原告撤诉处理,告知被告可以另外起诉原告D 终结诉讼

考题 问答题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   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因此不予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根据《消防法》,下列单位需要设立专职消防队的是(  )。A 位于市区的学生人数达到2万名的高校B 位于市郊的大型水泥厂C 某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D 某大型发电厂

考题 多选题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包括( )。A证明被告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B除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外,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C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D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E证明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以及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至原告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之前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