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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我国二孩出生人口约为:

A.883万人
B.742万人
C.718万人
D.693万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现期比重计算中的求部分量。
第二步,定位第一段文字材料,“2016年出生人口1786万人,2017年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第三步,2016年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比重为51.2%-11%=40.2%,根据部分量=整体量×比重,可得2016年二孩出生人口为1786×40.2%≈18×40=720(万人)。
更多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我国二孩出生人口约为:A.883万人 B.742万人 C.718万人 D.693万人” 相关考题
考题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十二五”时期我国年平均出生率约为:A.11.59‰ B.12.11‰ C.12.43‰ D.12.95‰

考题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3年我国出生人口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A.减少4万人 B.增加5万人 C.减少9万人 D.增加47万人

考题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山东、广东和河南三省出生人口之和占当年全国出生人口的比重约为:A.21% B.25% C.28% D.31%

考题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为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5年我国出生人口同比约:A.增长3.2% B.降低3.2% C.增长1.9% D.降低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