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是( )。
A.王某与刘某 B.小商品市场与刘某
C.王某与小东 D.小商品市场与小东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A【解析】合同签订双方是王某和刘某,王某属千租赁柜台的经营者,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为合同的签订人。因此,答案为A选项。
更多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是( )。 A.王某与刘某 B.小商品市场与刘某 C.王某与小东 D.小商品市场与小东” 相关考题
考题 王某(女)与刘某(男)2006年1月在甲市A区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在甲市B区居住。2007年7月,王某、刘某离开住所地外出谋生,王某去往南方,刘某去往北方,分居异地,各自打工,但都没有经常居住地。2009年10月,王某起诉刘某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王某起诉时刘某居住地的人民法院D.王某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考题 五、(本题20分)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3.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考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A.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D区法院

考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如果刘某代理小东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对被告的选择最恰当的是( )。 A.以王某为被告 B.以T电器厂为被告 C.以小商品市场为被告 D.以王某、T电器厂为共同被告

考题 010年10月20日,江阳市甲区的李某与乙区的王某因琐事在丙区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 打伤。王某住院治疗,于11月20日出院,花去医药费8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 计31600元,遭到李某拒绝。王某遂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考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本案中,刘某要解决争端,依法不能选择的途径是( )。 A.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D.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考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若刘某代理小东起诉要求T电器厂赔偿,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考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对于小东的损害,T电器厂承担的责任属于( )。 A.违约责任 B.公平责任 C.无过错责任 D.过错责任

考题 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件的造型,王某表示反对,刘某遂作罢。后王某认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更显雅致,便自行做了该调整。就此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B.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刘某得以直接解除合同 C.王某白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D.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考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考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 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 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 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 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贍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 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以下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a区法院 b. b区法院 c. c区法院 d. d区法院

考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日。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2)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3)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 (4)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考题 某市甲区某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客人刘某非法持有冰毒9克,随即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刘某的违法事实。同时,经查证核实,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在该市乙区,经常居住地在该市丙区,工作单位在该市丁区。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公安分局 B.乙区公安分局 C.丙区公安分局 D.丁区公安分局

考题 王某于6月份从刘某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交钱后因王某急于出差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该地段开发,房价急涨,刘某遂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3个月后回来,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三方就产权问题发生纠纷。关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同时可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B:王某,但不能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C:张某,但王某可以向刘某要求赔偿损失 D:刘某,但要向双方返还购房款

考题 甲从乙商城购买了丙公司生产的一个充电宝,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充电宝漏电烧坏了价值3000元的手机。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可以要求乙商场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可以要求乙商场和丙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以要求赔偿3000元或赔偿同款手机

考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考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考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考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考题 暖手宝(复合橡胶袋内填充醋酸钠液体和不锈钢启动片)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2月,王某在一商场购买了一套“健宝”牌家具,于2006年1月发现家具出现裂缝,遂找到商场,商场以该家具超过三包期限为由,推脱责任。王某又与“健宝”牌家具生产企业联系,该企业经调查后,书面答复该套家具并非本企业生产,而是侵犯“健宝”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冒牌产品。为此,王某到县工商局申诉,要求该商场双倍赔偿。县工商局应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考题 问答题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考题 多选题2011年10月,王某在某大型商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一台微波炉,2012年11月,好朋友李某到王某家中做客,共同在王某的厨房中做午饭,在使用微波炉蒸菜的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王某和李某同时被炸伤。经查实,该微波炉由甲公司生产,乙公司在展销会上销售,该展销会由丙公司所举办,在2011年11月即结束了展销会。本次爆炸系由甲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所致,但王某购买微波炉已经过了一年的产品保修期。 同年12月,李某来到好朋友王某的工作单位丁公司办事,丁公司是一家机械设备生产公司。李某在办事期间顺便找王某聊天。李某临走时发现自行车没气了,就问王某有无气筒,王某顺手拿起一个气筒递给李某说:“这是我们厂新出的一批气筒的样品,你用吧。”当李某拿起气筒打气时,气筒栓塞脱落,栓塞飞到李某脸上造成伤害,李某花去医疗费1600元。李某要求丁公司予以赔偿。关于微波炉爆炸导致王某受伤,王某欲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下列关于王某损害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B王某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C王某有权请求丙公司赔偿D王某只能请求甲公司赔偿

考题 单选题刘某与王某一日正在散步时遇到赵某迎面走来,刘某遂对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请你吃晚饭。王某说:一言为定。遂走上前去,叫住赵某,给赵某两耳光。赵某当场晕倒,经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赵某遂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应当与王某按照各自的过错对赵某承担责任B 本案中只有王某应当对赵某承担责任C 赵某起诉时可以只列王某为被告,要求其全部赔偿,法院也无须追加刘某为共同被告D 如果赵某在诉讼中放弃对王某的赔偿请求,则刘某对王某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问答题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者在刘某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实际交付现金,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刘某因股市严重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张某的钱款。现张某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在本案中,张某可否首先单独将赵某作为被告?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者在刘某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实际交付现金,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刘某因股市严重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张某的钱款。现张某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哪个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