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赵刚(男)和黄丽(女)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02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05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06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像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2005年3月订立,经过公正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06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制定财产传承规划时,( )的说法错误。A.可以通过设立遗嘱进行财产传承规划B.要完全尊重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而无须考虑是否合法C.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信托实现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D.财产传承规划只能针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设立
考题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A.赵文利B.赵益C.赵尔D.赵珊
考题
如果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下列对赵文光和赵贝贝关系的说法( )不正确。A.赵文光对赵贝贝的遗产向有继承权B.二人是直系血亲C.赵贝贝可以代位继承赵文光的遗产D.赵贝贝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5~99 题:赵丰有父母(均系农民)、配偶展鸣玉(图书管理员)和儿子赵小澜(工程师)、女儿赵小溪(歌唱演员)各一人。赵丰去世,留有住房(私房)1间,存款2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1架。赵丰生前立有遗嘱,房产归妻子和儿女所有,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另有2000元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现赵丰的女儿赵小溪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赵丰的父母皆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审理中发现赵丰还有2000元债务未还。诉讼开始,赵丰的儿子赵小澜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感情为由,不愿参加诉讼。第 95 题 赵丰的遗嘱( )。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D.无法确定
考题
()、赵盾父子是赵氏发展的奠基人。
A.晋文侯B.赵简子C.赵高D.赵衰
考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考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考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黄丽一共获得()万元遗产。A:15B:25C:30D:40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遗嘱生效条件不包括()。A: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B: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C: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D: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下列对赵文光和赵贝贝关系的说法()不正确。A:赵文光对赵贝贝的遗产向有继承权B:二人是直系血亲C:赵贝贝可以代位继承赵文光的遗产D:赵贝贝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赵刚的遗产总额为()万元。A:60B:40C:30D:20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不是影响遗产变化的常见因素。A:遗产中的债务B:出售房产C:子女就业D:子女职业变化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A:赵文利B:赵益C:赵尔D:赵珊
考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赵刚遗产分割前,黄丽的财产为()万元。A:20B:30C:40D:50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不正确。A:赵贝贝可以继承遗产B:赵亮可以继承遗产C:刘志可以继承遗产D:赵文利可以获得遗产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父母不一定具有继承权。A:婚生子女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D:继子女
考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本例涉及()关系。A:代位继承B:法定继承C:转继承D:遗赠
考题
共用题干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二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赵珊和刘志之间是()关系。A:自然血亲B:旁系血亲C:拟制血亲D:拟制旁系血亲
考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赵刚遗产应当按照()方式进行分配。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扶养D:代位继承
考题
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 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 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 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 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 3年1 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 3年1 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 3年1 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 1 3年9月30日。
问题:
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
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考题
赵某与申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赵某又立有遗嘱,该遗嘱内容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现赵某去世,对赵某的遗产应按( )。
A.法定继承处理
B.遗嘱继承处理
C.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D.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考题
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问题: 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考题
赵赵和丽丽是一对继兄妹,赵赵去世后,丽丽享有赵赵继承权的依据是()。A、血亲关系B、姻亲关系C、抚养关系D、异父异母关系
考题
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考题
单选题()、赵盾父子是赵氏发展的奠基人。A
晋文侯B
赵衰C
赵高D
赵简子
考题
单选题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
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嘱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B
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C
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嘱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D
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嘱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考题
单选题赵赵和丽丽是一对继兄妹,赵赵去世后,丽丽享有赵赵继承权的依据是()。A
血亲关系B
姻亲关系C
抚养关系D
异父异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