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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信用社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甲公司按照信用社的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当地县政府。乙信用社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该合同的担保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信用社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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