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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 )

A.嗣继

B.命继

C.续继

D.再继

E.立继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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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立继”B.“祖继”C.“嗣继”D.“命继”

考题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1)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7(2)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3)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考题 唐《户今》:“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来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题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1)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2)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3)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考题 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世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律》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题 下列关于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采取“刑律统类”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 B.宋朝在刑事立法领域首创的刑罚包括充军刑、刺配刑和折杖法 C.宋朝对于户绝立继承人有“立继”和“命继”两种方式 D.宋朝实行审理和判决分立的制度

考题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 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 “立继” B."祖继” C."嗣继” D. “命继”

考题 (2008年真题)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题 户绝是指无男性子嗣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