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一律有效。


参考答案

更多 “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一律有效。 ” 相关考题
考题 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D.承诺可以撤回

考题 《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份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考题 (2016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份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考题 (2016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考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考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考题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份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