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安徽省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我省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市司法局(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参见各市司法局公告)。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附件:各市司法局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联系方式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7月31日

各市司法局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联系方式

1.合肥市司法局:0551—65626278,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2.淮北市司法局:0561—3053671,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

3.亳州市司法局:0558—5606700,亳州市希夷大道325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宿州市司法局:0557—3029481,宿州市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务中心主楼813室。

5.蚌埠市司法局:0552—2042867,蚌埠市中荣街95号。

6.阜阳市司法局:0558-2177615.2261644,阜阳市民中心二楼7号厅8号、9号市司法局窗口(颍州区三清路666号)。

7.淮南市司法局:0554—2795028,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48号淮南市司法局6楼601。

8.滁州市司法局:0550—3030024,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群众之家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9.六安市司法局:0564—3622018、3379404,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

10.马鞍山市司法局:0555—2426316,马鞍山市雨山区汇通大厦11楼1113室。

11.芜湖市司法局:0553—3878961、3878951,芜湖市黄山西路24号。

12.宣城市司法局:0563—3023962,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

13.铜陵市司法局:0562—2833313,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269号。

14.池州市司法局:0566—3385030、3221318,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15.安庆市司法局:0556—5701523,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大院。

16.黄山市司法局:0559—2355357,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江南新城百合苑18栋黄山市司法局四楼。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船舶碰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船舶碰撞请求权诉讼时效为2年
B.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C.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答案:A,B,C,D
解析:
《海商法》第261条: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故A选项正确。
《海商法》第273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故B、C、D选项正确。

关于自首和立功,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不成立自首
B.乙犯罪后被抓获,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逃走。后来乙生了重病,无钱医治,又主动“投奔”逃亡地的公安机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乙仍然成立自首
C.立功的线索必须是本人自己掌握的犯罪线索,而且不能是自己在以前查禁犯罪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掌握的犯罪线索
D.丁抢劫后,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丁如实交代了抢劫行为,但拒不交代真实的姓名、住址。丁仍然成立自首

答案:A,B
解析:
【 解析】AB。本题主要考查司法解释的内容。A、B不同之处在于:A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走的,再次向公安机关投案的,不认定为自首。C要记住。D是正确的,也要记住。

甲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在某展销会上被乙公司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只灯具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

A.甲公司交付的灯具须与样品及说明的质量相同
B.甲公司交付的灯具符合通常标准即可,样品仅起参考作用
C.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不仅要与样品相同,还要符合同种灯具的通常质量标准
D.若该样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尽管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与样品相同,甲公司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样品买卖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 68、169条的规定,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若买受人不知道样品存在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应当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节能灯能否节能应经过一定时间的检验,节能灯不节能,即为存在隐蔽瑕疵,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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