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9-01-27


2019年的报考条件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先根据2018年的报考条件来看。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区所辖县(),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二)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请回答第89—91题。

  
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朱某出具虚假材料,致使电气厂因此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因此,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选项B正确。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案中,朱某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仍然以该材料为准,使得电气厂顺利通过年检,致使电气厂骗取退税300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选项C错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本案中,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并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选项D正确。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本案中,升任民政局局长并非财产性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马萨是一名来华留学的甲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
B.如马萨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即可兼职工作
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如马萨涉诉,则不得出境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出境入境管理法》。A项,禁止入境无须说明理由,A正确;
B项,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须有工作类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持留学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由相关部门在居留证件上加注相关信息,B错误;
C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在旅馆以外其他地点的须本人或留宿人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正确;
D项,外国人涉及刑事案件,不得出境,涉及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才不准出境,D错误。

下列关于我国司法机关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我国的司法机关仅仅指法律适用机关——人民法院
B.按照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C.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担任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D.仲裁机构具有一定的司法性或准司法性,也应列入司法机关的范围
答案:B
解析:
所谓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其中,司法机关是指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宪法》第 12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宪法》第 12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 B 项说法正确。而司法组织,则应包括律师组织、公证组织等。相应地,司法制度除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外,还应包括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

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我国实行的管理方式是( )。

A.配额管理
B.许可证管理
C.备案登记管理
D.自由进出口管理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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