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新增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二】

发布时间:2021-05-06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很多第一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对于考试辅导用书新增内容还不太了解,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为题强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增加)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三、推进公正司法(增加)

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增加)

公平正义,民之所向。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规范权力行使,进一步健全执法和司法细分领域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深化司法改革,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净化正义水源,强化阳光透明。这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1年考试辅导用书新增变化的具体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今年想要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固然是有难度的,但是也希望同学们不要轻言放弃,相信自己,一起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据此,消费者享有知情权,A项正确。
B项:该项考查退货,关于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54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据此,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货,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证明,否则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在不能提供产品不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依据《合同法》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从常理来看,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足以证明其存心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故B项正确。
C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三倍”,但消费者仅要求“两倍”,消费者这一权利主张应得到支持。故c项正确。
D项:该项比较有疑义,问题在于如何理解“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题目中已经说明F公司存在造假行为,如果D项意在改变题干,假定F公司不存在造假行为,则顾客当然不能要求退货。如果D项的含义仅仅是说F公司提供了真实信息,承认F公司家具确实并非进口而是国产,等于是承认了虚假宣传,此时顾客仍然享有要求退货的权利。从选项来看,命题人应该是想考查消费者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在题目及选项没有限定条件的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故D项错误。

2010年2月1日,李某急需现金支付一笔合同货款,遂向江某提出以年息30%的利率借款20万元,借期1年。江允,双方就此立约。1年后李某因货销不畅而无力还款。江某诉至法院,李某反诉借款协议系江某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要求撤销。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江某乃乘人之危,李某可撤销合同
B.若30%的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3倍,则显失公平,李某可撤销合同
C.如李某确无力偿还,可判决分期偿还
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至2012年2月1日

答案:C
解析:

赵大、赵海、赵洋三人出资设立大海洋有限责任公司。经三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公司的章程。关于公司的章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B.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公司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
C.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
D.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故A选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故B选项错误,决议违反章程公司股东不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可以提起决议撤销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故C选项错误,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职权而非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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