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0-07-27


四川省各地区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今年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喔!感兴趣的小伙伴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绩查询时间

1.2020年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查询入口

1.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按照上面要求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查询到成绩。

三、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四、成绩复核说明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各位考生,随着每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的增加,考试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考生们在备考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林某抢夺案的过程中,发现林某在抢夺时还曾经使用凶器,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哪种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C: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D: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孔某带回调查,孔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孔某拘留10日,孔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B:对孔某的拘留决定违法
C:某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是本案被告
D:因孔某起诉,公安机关应暂缓执行拘留决定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拘留;行政诉讼被告【详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据此,行政拘留并不在适用听证程序之列。因此,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无权要求举行听证。故A项错误。若孔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暂缓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之规定,暂缓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②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③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④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可见,仅有孔某起诉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暂缓拘留决定的适用。故D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第3款之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也即是说,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派出机构,在幅度越权时,该派出机构为被告;在种类越权时,以派出机构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之规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该案中,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超出了法律授权的种类(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属于种类越权,故应以某区公安局为被告。故C项错误。同理,根据该条之规定,作出该行政拘留决定的主体不合法,属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收集证据,严禁其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依据。孔某因受逼供而说出的实情,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依据,故该决定程序违法。行政决定的违法包括实体违法,也包括程序违法。该拘留决定既有实体违法,也有程序违法,对孔某的拘留决定必然违法。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陷阱】在行政诉讼中,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是超出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即幅度越权时,该派出机构应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若是种类越权,则派出机构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被告。但在行政复议中,无论派出机构的行为是种类越权还是幅度越权,都以派出机构为复议被申请人。

西汉末年,某地一男子偷盗他人一头牛并贩卖到外乡,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妻子。其妻隐瞒未向官府举报。案发后,该男子受到惩处。依照汉代法律,其妻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B、按包庇罪论处
C、与其丈夫同罪
D、按其丈夫之罪减一等处罚
答案:A
解析:
汉律儒家化的表现之一为“亲亲得相首匿”,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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