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的注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3
已经通过城乡规划师考试并已满三年的同学注意,大家要抓紧时间去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如果还有不清楚怎么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同学不要着急,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告诉大家城乡规划师注册的办法总则。
一、考生通过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颁发的资格证书,可以向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申请注册证书。
二、如果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凭据资格证书申请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城乡规划执业资格的凭据。其他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以凭据资格证书申请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如果有从事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研究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凭据资格证书申请登记,然后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登记证书。
三、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成果,必须由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城乡规划师只能对本人注册单位的规划成果行使签字权。
四、凡是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在本人的工作单位办理注册申请,禁止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注册证书。如果发现有为注册规划师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向规划资质主管部门反映。
五、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立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城乡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其办事机构的办公室设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根据需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可以商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对注册工作进行核查。
六、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所以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注册等相关业务都应该通过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申请。并且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告注册情况。
七、凡是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城乡规划师,应当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以上就是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的总则,主要是让大家了解城乡规划师的管理部门以及各不同单位的人员取得注册证书的方法。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了解城乡规划师的管理部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城乡规划师的注册办法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调节收入支出分配的职能
C:建立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
D: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
B:行政组织法
C:公务员法
D:民政行政法
B.计算燃气用量
C.规划布局燃气输配管网
D.计算燃气管网管径
E.探测燃气管道周边文物状况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10
- 2021-05-16
- 2020-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21-05-13
- 2019-07-19
- 2021-05-16
- 2018-08-03
- 2020-02-18
- 2019-07-19
- 2021-05-13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8-04
- 2019-07-19
- 2020-07-10
- 2021-05-13
- 2019-07-19
- 2021-05-16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21-05-16
- 2019-07-19
- 2020-08-22
- 2019-07-19
- 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