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辽宁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0-08-19


各位小伙伴报名情况如何啊,是否都完成报名工作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环境评价师报考注意事项之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市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各位小伙伴记得诚信报考,切忌弄虚作假。如需了解更多环境评价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记得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新建房地产项目位于城市主干道一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的保护措施有()

A.增加容积率
B.临路一侧加装隔声窗
C.设置降噪路面和禁鸣标志
D.改变临路房间使用功能
答案:B,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己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编制和实施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B.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C.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D.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答案:C
解析:

某印染厂上报的统计资料显示新鲜工业用水 0.8 ,但其水费单显示新鲜工业用水 ,无监测排水流量,排污系数取 0.7 ,其工业废水排放( )万
A. 1.26
B. 0.56
C. 0.75
D. 0.7

答案:D
解析:
经验排污系数法在实务中用得较多。新鲜工业用水如有自来水厂的数据应优先使用自来水厂的数据,如没有自来水厂的数据则用企业上报的数据。工业废水排放量=1万tx70%=0.7万t.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