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环境评价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注意了,各位小伙伴注意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环境评价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发布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现将有关内容分享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17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翻译专业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疫情期间一定注意自身防护安全。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环境评价师考试的内容,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NO2一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是()。

A:0.24mg/m3
B:0.12mg/m3
C:0.08mg/m3
D:0.04mg/m3
答案:B
解析: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NO2一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为0.12mg/m3。[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O2一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为0.02mg/m3。]

(2015年)含油废水储罐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排放方式有( )。

A.大呼吸
B.小呼吸
C.连续排放
D.空气吹脱
答案:A,B
解析:
储罐装入油品时,罐内液体体积增加,罐内气体压力增加,当压力增至机械呼吸阀压力极限时,呼吸阀自动开启排气导致的有机气体损耗为大呼吸;储油罐中油品,当环境温度升高时,罐内压力随之升高,当压力达到呼吸阀允许值时,油品蒸汽逸出罐外导致的有机气体损耗为小呼吸。

某设区市内有一企业的人海排污口经科学论证后报请审查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该排污口有审批权的是()。

A:该市人民政府
B:该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C:该市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
D: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置人海排污口之前,必须征求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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