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11号)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湖南省如法网(http://www. rufa.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内地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防疫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7月30日

附: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0731-85409819、85409817

衡阳市司法局0734-8192280

株洲市司法局0731-28685353

湘潭市司法局0731-58224405

邵阳市司法局0739-5325762

岳阳市司法局0730-8217543

常德市司法局0736-7760039

张家界市司法局0744-8301720

益阳市司法局0737-4225647

郴州市司法局0735-2366632、2366626

永州市司法局0746-8511165

怀化市司法局0745-2712723

娄底市司法局0738-8311696

湘西州司法局0743-8750586

今天的内容分享就到这里啦,湖南的小伙伴们有所了解了吗?希望以上的内容对你们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的话,可以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本题22分)


案情:


1997年1 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08年1 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 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 1 0年1 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


1.市政府共实施了多少个具体行政行为?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起诉期限?请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主张?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料,应如何判决?



答案:
解析:

(本题22分)


【参考答案】


1.市政府实施了4个具体行政行为: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的行为,向甲、乙两公司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这算两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发布公告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的行为。上述行为均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值得探讨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也具有可诉性,因此本题答案应为四类、5个具体行政行为,司法部答案认为是4个具体行政行为,值得商榷。


2.本案被告为市政府,并非经过复议维持原行为的省政府。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省政府维持了市政府的决定,故市政府为被告。


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某村应当在收到省政府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是经过复议起诉的,应适用复议后起诉期限。同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未对此种情形下的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故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的一般起诉期限。


3.作为第三人,甲公司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4.法院应不予认可。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裁判对象,所以法院不宜对其作出实体判决。但该行为构成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基础性、关联性行政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法院对此行为应不予认可。


5.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规定,市政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有: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书面决定强制执行并送达当事人;与当事人可达成执行协议;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停电、停热、停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执行等。


6.法院应当视情况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以避免泄露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法院应当撤销或部分撤销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市国土局在一定期限公开。尚需市国土局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的期限内重新答复。




张某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B:张某可以委托其妻管理企业事务
C:张某的儿子虽然是17岁的中学生,但是经营能力很强,张某可以委托其子管理部分企业事务
D:张某可以聘用检察官陈某为企业总经理
答案: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根据该条规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所以A选项正确。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该条并未要求一定要委托或者聘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BC选项都正确。《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根据该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企业的职务,所以D选项不正确。

关于不同法律职业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

A.法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
B.检察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赔偿责任和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
C.律师职业责任包括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律师法律、法规及执业纪律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
D.公证职业责任包括公证活动中违反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惩戒处分
答案:A,C,D
解析: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只规定了执业的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律师法》第六章所规定的职业责任则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故C选项正确。《公证法》第六章所规定的职业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惩戒处分。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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