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备考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21-07-11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同学们都准备得怎么样了?很多第一次接触考试的同学不知道该如何备考,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些考试计划,一起了解一下!
一、复习顺序
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部门法,后理论法。刑法学起来,要真正掌握也较困难,需下力气。其次复习民法、民诉法、刑诉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8月份前复习卷二、卷三,8月复习卷一、卷四。
二、多听多读
听,就是听司考培训课件。刑法、民法、经济法、三国法、法理的课件很有必要听,程序法尤其是刑诉法完全没有必要听,没有深层的理论,自己复习就可以。
读,就是阅读各类司考文字资料。尤其对卷一的法理、法史、宪法要反复读,至少要读4、5遍。除此之外,还要有意识地阅读一些案例分析和理论书籍,比如《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以及网络上和法律有关关系民生的评论性文章,以开拓视野、增加感性认识和初步培养理论素养。在读的过程中,要培养多动笔的习惯,这样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三、深入复习
1、从7月开始,考生要在前期复习的基础上,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强化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2、如果前阶段没有制订复习计划,考生在这个阶段要好好梳理下复习进度,以免复习后期手忙脚乱。复习计划的安排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时间安排,二是复习内容安排,两者相结合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复习计划。
3、近年司考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对一个部门的相关法条综合起来考查,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考生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可能会在考试中丢三落四,最终影响成绩。
4、在考前几周,考生要进行总结,根据平时复习的积累或辅导用书,重点复习易得分的知识点。还可从近几年司考试题中选取2至3套题进行考前模拟测试,借此提高答题速度,提前进入考试状态,调整考试作息。
5、考前2天,考生要把证件和考试用品准备好,尽量提前一天去考点周围熟悉环境,避免考试当天因找不到考点而耽误考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司法考试备考技巧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才能做到事半功倍,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保险人的责任期间自保险合同订立时开始
C.水渍险的保险范围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
D.平安险项下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A.甲某于深夜在偏僻的街道蹲守,遇有单身的年轻女性就上前拦截,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相威胁,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甲先后用此种方式强奸妇女4人,影响非常恶劣,后被民警抓获。对甲应定强奸罪,并可以判处死刑
B.乙某为某村未婚大龄男青年,某日见村头有一流浪妇女,衣衫不整,目光呆滞。乙见该妇女精神异常,遂将该妇女骗至家中,以给该妇女做饭为由征得其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对乙应定强奸罪
C.丙某嫖宿13岁的女孩丁,女孩丁因早熟,看起来像20多岁。不管丙某是否知道丁的真实年龄,都应认定丙构成强奸罪
D.戊某组织年轻女孩卖淫获取暴利,因其中一个女孩不从,戊某将该女孩强奸后迫使其卖淫。对戊某应定组织卖淫罪、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为加重情节,不另定强奸罪。行为人明知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奸淫的,构成强奸罪。
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问题: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 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走私罪和行贿罪,应数罪并罚。
甲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教唆犯,进而实施非法活动;基于共同犯 罪共同说的原理,甲乙在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范围内具有重合的部分,构成挪用公款罪 的共犯;甲向丙行贿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2.乙的行为成立走私罪。因为甲乙二人只是共谋走私,乙对教唆丙挪用公款并不知情。
3.对丙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因为丙将公款挪用进行营 利活动,属于挪用公款罪;丙收受甲的5万元贿赂,构成受贿罪;后来丙携带挪用的公款潜 逃,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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