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堰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1


十堰市司法局发布了《十堰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还不知情的小伙伴赶紧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同前往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吧!

按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结合我市防疫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地点

十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1楼)。

二、证书颁发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24日。

三、网上申请预约

申领证书必须先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预约领证时间,具体操作如下:

1.电脑版操作

信息采集表填报不允许留空,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如果没有内容可以写,需要填写“无”。

选择领证的日期和时间段。如果某个时间段人数已满,系统会显示(名额已满),该时间段将不能被选择。  

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跳转到打印界面。

2.手机版操作

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采集界面。

在手机上选择预约日期及时间段,并完整填写信息采集表。

填写完成后将会看到预约的信息,如果手机支持打印功能,可以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如果不支持,则需要通过电脑访问网页版进行打印。

完成填报后,可以随时通过信息采集入口登录查看预约的时间信息。

四、证书颁发

证书应当在预约时间段由申领者持本人身份证亲自领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领取的,可以预约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五、注意事项

申领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要主动出示“健康码”,并且体温检测正常才能入场。领取证书后,尽快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六、办理机构

业务机构:十堰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办公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6楼

十堰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5日

以上就是此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啦,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国家司法考试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旦有与之相关的考试资讯,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到大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1年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无论乙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乙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D.只有当投资者证明乙有过错时,乙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D、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答案:A,B,C,D
解析: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因此A项正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故B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C项正确。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故D项正确。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A,D
解析:

【考点】行政处分【详解】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孙某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按条例规定应该只执行较重的撤职处分。故A选项正确。撤职处分和记过处分属于不同的处分种类,因此对孙某的处分期不需要合并执行,只需按《公务员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执行24个月的撤职处分期。故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故B选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孙某的处分被解除后并不当然恢复职务。故D项错误。
【考点】国家赔偿范围【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8项的规定,国家赔偿实行“直接损失”赔偿原则,即因国家行为造成损害请求给予赔偿的,只赔偿直接损失。按照《民事、行政赔偿解释》第12条第4项规定,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属于直接损失。A、D属于该类经常性费用开支,故当选。所谓经常性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不包括可能取得的收益或利润。故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不属于经常性费用开支,也就不属于直接损失,C项错误。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不是由于工商局的扣缴行为直接造成,也不属于“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B项不当选。正确答案是AD。
【考点】原告资格;起诉期间;行政诉讼审理对象;证据【详解】根据《行诉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甲公司作为合资企业一方,认为合资企业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A选项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于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不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丙公司的起诉期限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计算。2008年3月3日甲公司知道变更登记的内容,但并不意味着丙公司于同一天知晓该行为之内容。因此,丙公司的起诉期限不应自2008年3月3日起算。故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本案的审理对象是该变更土地登记行为是否合法而非丙公司与典当行的合同是否合法。故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证据规定》第22条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涉及特定事实认定以及特定程序事项认定的证据,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关系的性质涉及被告资格的确认,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故D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