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城乡规划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19


(一)报名填表

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1.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

2.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

3.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4.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1.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网上人工核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缴费工作。

2.收费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票据领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不需要则可以不领取。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古代单体建筑是用()作为度量单位。

A:间
B:斗口
C:院
D:步架
答案:A
解析:
古代单体建筑是用“间”作为度量单位.对于建筑群以“院”来表示。

根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1999)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用地地面排水的有关内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6%
B:用地的规划高程应低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C: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D:地面排水坡度小于0.6%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答案:C
解析:
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当城市工程管线采用地下敷设时,其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的处理原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

A.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B.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C.重力自流管线让压力管线
D.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答案:C
解析: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其处理原则是: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和年限,由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拟订方案,按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B.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根据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
D.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答案:D
解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性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订方案,按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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