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专用管线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是( )。

A.建筑工程
B.市政工程
C.环境保护工程
D.道路交通工程
答案:B
解析:
建筑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工程,以及房屋建筑附属或单独使用的各类构筑物。道路交通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城镇道路、桥梁、地铁、广场、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外公路交通、铁路、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市政管线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专用管线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工程则指环境工程、防灾工程等。

小城镇公共中心的布置方式包括()

A:布置在城区中心地段,结合原中心及现有建筑
B: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对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选址和布置
C:应选择在靠近电源、水源和对外交通方便的地段
D:结合主要干道,结合景观特色地段
E:采用围绕中心广场,形成步行区或一条街等形式
答案:A,D,E
解析:
小城镇公共中心的布置方式主要包括:布置在城区中心地段,结合原中心及现有建筑;结合主要干道,结合景观特色地段;采用围绕中心广场,形成步行区或一条街等形式。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

A:依据宪法,符合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依据法规,符合法规,不得与法规相抵触
C:依据规章,符合规章,不得与规章相抵触
D: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答案:D
解析: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程序中不包括()

A:现状调研
B:基础研究与方案构思
C: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D:规划与城市建设协调
答案:D
解析: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现状调研、基础研究与方案构思、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编制与评审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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