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9-02-06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与方式考试内容与方式返回顶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在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试点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200时至74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270时至930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考试时间:
2018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22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22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1258时至1214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81220日至12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7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B、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C、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D、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企业的免税收入。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企业免税收入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该法第27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可知B、C、D三项说法正确n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010年)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归个人使用”包括:(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A项,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属于“归个人使用”中“将公款供亲友使用”的情况。
B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属于“归个人使用”中“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
C项,某县工商局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不属于上述解释的三种情况,不能成立挪用公款罪。
D项,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属于“归个人使用”中“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美国人约翰与德国人里克在一架开往德国的中国飞机上签订一份转让在中国某公司股权的合同,后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约定由中国某法院管辖,实体法则适用德国法。请问,本案适用的程序法应当是:()

A.德国民事诉讼法 B.中国民事诉讼法
C.美国民事诉讼法 D.三国均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程序法实行严格的属地原则,只要在我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就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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