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教材内容分析

发布时间:2019-07-17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一般都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法的创制;.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与所有权;.债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应用文特点; .应用文的作用; .应用文分类、撰写; .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生局也将该三蒙屠宰场的l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吊销其证照的行为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后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三家屠宰场可以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
B.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C.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
D.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0日内
答案: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故本题应选B。

选择:坚持:信仰

A.参观:留念:世博会
B.开拓:企业:市场
C.迎接:应对:挑战
D.珍惜:雕刻:时光
答案:C
解析:
“选择”和“坚持”都是动词,且能与“信仰”搭配,组成一个有具体含义的动宾词组;C项与此关系类似。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 )字样。
A. “一般合伙” B. “普通合伙”
C. “特殊合伙” D. “特殊普通合伙”

答案:D
解析:
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6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 字样。”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 88平方米的房屋, 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 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
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 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 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行政复议机关的是( )。
A.南京市规划委 B. 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C. A区人民政府 D.南京市司法局

答案:C
解析:
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不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故对A区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的行政行为可以向A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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