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07-17


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正确打印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小编给大家罗列了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我报考填写的信息不一样,怎么办?

考生在打印前,应该认真核对准考证上身份证号码、报考部门名称及代码、职位名称及代码等与所报考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考生本人应及时跟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2、准考证打印页眉页脚有一些数字字符,和准考证内容无关,怎么去掉?

如出现页眉页脚等信息仅影响美观的话,不影响考试使用,可直接打印。

3、准考证需要彩色打印吗?

黑白彩色均可,内容清晰。

4、准考证打印采用什么样的纸张,多大的?

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

5、准考证可以多打印几张吗?

可以,考生可以打印多份以作备用,避免出现准考证丢失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另外背面还可以可作为稿纸使用(以免考场不提供稿纸或提供的稿纸不够用)。

最后祝小伙伴们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见义勇为不幸牺牲。早年丧妻的甲父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引发心脏病不治身亡。甲有妻子乙、儿子丙、弟弟丁。据此,甲父遗产的继承人应为: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丙、丁
D、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丁作为甲父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先于甲父去世,无继承权。丙作为甲的儿子、甲父的孙子,是代位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题干中甲去世后,甲父随之伤心过度去世,并未体现乙尽了赡养义务,乙不作为继承人。

下列不属于货币政策的是()。

A.利率政策
B.外汇政策
C.税收政策
D.信贷政策
答案:C
解析:
货币政策包括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外汇政策。税收政策属于财政政策。故本题答案为C。

1960年,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错误。这主要是因为()。

A.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弊病充分暴露
B.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
C.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D.反“右倾”斗争深入开展
答案:B
解析:
C项是为纠正错误所确定的调整方针,A.D项原因不全面。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左”倾错误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才是促使中共中央纠正错误的主要原因。故选B。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