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22企业法律顾问模拟试卷

甲、乙成立一合伙公司,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公司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公司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企业实施民事行为,则( )。

A.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追认的,视王某具有代理权

B.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未作表示的,王某的所为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担

C.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未作表示的,不应由甲公司对王某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D.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拒绝追认的,应由王某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E.甲公司知道该事项后表示同意的,王某的行为也属于无权代理,但法律责任应由甲公司和王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中王某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履行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合同应由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B


下列有关合同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甲乙之间订有买卖500吨大米的合同,甲现仅有200吨大米,若甲欲将其交付另外300吨大米的义务转移给丙,须经乙同意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后乙将其对甲的义务转移给丙,则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甲乙之间订有租赁房屋的合同,现甲因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欲将其在合同中的地位转由丙来承担,须经乙同意

D.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则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乙、丙按份享有和承担


正确答案:AC
[考点]合同的转让
AC。依《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A项正确。依《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在B项中,丙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的抗辩,而非自己对乙的抗辩。因此,B项错误。依《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在D项中,对于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乙、丙应连带而非按份享有和承担。因此,D项错误。


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无权提出管辖异议

B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取决于第一审法院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申请的方式参加诉讼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A。解析: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无权提出管辖异议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取决于第一审法院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申请的方式参加诉讼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B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答案:B,C

解析: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详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的诉讼权利义务,A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B选项说法错误,应选。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但可以作为被上诉人,故C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民诉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由此可推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去,并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BC

多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

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根据第三人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我国《民事诉讼法》把第三人分为两类,一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二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由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原告与被告就争议案件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无须征得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同意

B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C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应取决于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权利与义务方面的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申请或经人民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行为对本诉讼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上诉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上诉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故A、B、C三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故D项说法错误。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一审法院判决作出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该判决的上诉期间对该判决()

A、有权上诉

B、无权上诉

C、是否有权上诉,取决判决是否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

D、部分有权上诉

正确答案:C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属于第三人的一种,第三人是案件当事人,有当事人地位。一般而言,它处于辅助人的地位,辅助于原告或被告一方(通常是被告)参加诉讼。但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能够独立行使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提出证据等诉讼权利,因此具有一定的独立地位。A项说法是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之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前述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上诉人是有条件的,即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被上诉人是没有条件的。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而且,法院调解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结案方式。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掌握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多选题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

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此题估分】:0 分 【参考解析】:暂无

正确答案:

暂无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原告与被告就争议案件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无须征得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同意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应取决于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确答案:B,D

多选题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真题]

A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

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D两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广义上的当事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他人制约;③在一审判决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享有上诉权;④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时,应有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加。

BC项,《民诉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即法律只是限制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上诉人的资格,但并没有限制其作为被上诉人的资格。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的下列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变更、放弃仲裁请求

B、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

C、进行和解

D、申请回避

正确答案:A,B,C

单选题

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可不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就能实施并产生法律效力的诉讼行为是()

A

变更诉讼请求

B

放弃诉讼请求

C

和解

D

申请回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单选题

诉讼代表人不经代表当事人的同意可以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A

申请回避

B

进行和解

C

变更诉讼请求

D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单选题

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A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

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C

进行和解

D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诉讼代表人不经代表当事人的同意可以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A、申请回避

B、进行和解

C、变更诉讼请求

D、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诉讼代表人不经代表当事人的同意可以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A.申请回避

B.进行和解

C.变更诉讼请求

D.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A

代表人可以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但是下列哪些行为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变更诉讼请求

B.放弃诉讼请求

C.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D.和解

参考答案:ABCD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的下列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变更、放弃仲裁请求

B.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

C.进行和解

D.申请回避

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单选题

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下列行为,不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的是()

A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

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C

进行和解

D

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A.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参考答案:D

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下列行为,不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的是()

A、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D

多选题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的下列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

变更、放弃仲裁请求

B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

C

进行和解

D

申请回避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行为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B.同对方当事人和解

C.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D.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ABD

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共同原告中一人或数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其他共同原告的承认,才对其他共同原告发生效力

B.诉讼代表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申请撤诉

D.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正确答案:AB

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经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A、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正确答案:D

RMU项目质量计价体系的原理为()

A、以工厂监控测试的原奶质量指标如细菌总数、蛋白质等,对原奶进行分级,对不同级别的牛奶给于不同的价格

B、工厂测试原奶监控指标如细菌总数、蛋白质等,审核人员对奶站进行管理审核,分别由计价因子转换为价格

C、对原奶的监控指标给于不同的计价范围,再根据审核决定其属于哪个级别的奶站,由此给予定价

正确答案:B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个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洁白奶站”。后奶站与用户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被60户牛奶订户集体告上法庭,请问本案中谁是当事人()

A、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60户牛奶订户为原告

B、“洁白奶站”为被告;60产牛奶订户为原告

C、甲、乙、丙三人与“洁白奶站”为共同被告;60产牛奶订户为原告

D、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60户牛奶订户为原告;“洁白奶站”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 年 5 月 29 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 月 30 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需要具有权利外观,本案例中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甲从乙公司辞职后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都说明甲的行为足以让相对人(订奶户)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在此基础之上,代理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理人(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奶站审核表CCP与CP权重不同,在奶站管理中重点要关注CCP点。

正确答案:正确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蓝天公司”,由甲、乙、丙合伙经营。丙未经甲、乙同意,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与丁签订了合同,后又违约。丁可以以谁为被告起诉()?

A.甲、乙、丙

B.丙

C.甲、乙

D.蓝天公司

参考答案:D

公民石某与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石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某成为丙公司职员。请问:石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A:乙丙丁三个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C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故丙公司作为石某的实际用人单位,石某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所以选项C正确。ABC错误。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蓝天公司”,由甲、乙、丙合伙经营。丙未经甲、乙同意,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与丁签订了合同,后又违约。丁可以以谁为被告起诉()?

A、甲、乙、丙

B、丙

C、甲、乙

D、蓝天公司

正确答案:D

2006年4月18日,甲乙丙三人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起字号为“便民贸易公司”,甲出资60%,乙出资30%,丙出资10%。7月15日,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牛奶500箱。但是由于甲对该合伙企业的销售能力估计过高,造成牛奶大量积压,同时便民贸易公司也不能按时向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请问它应当以谁为被告?( )。

A.甲

B.甲乙丙三人

C.便民贸易公司

D.甲乙丙或者便民贸易公司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第40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可见,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当事人。本案中合伙人的行为即代表合伙企业的行为,所以选C。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8年4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4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订奶户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被代理人乙公司应当向订奶户承担合同义务。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甲从乙公司辞职,仍收取订奶款,构成无权代理。订奶户不知内情,是善意相对人。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构成有理由相信。所以是表见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RMU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我们摸索出了一套管理体系,以下属于RMU项目成果的为()

A、奶站质量管理体系

B、数字化奶站审核体系

C、原奶计价体系

D、质量监控体系

正确答案:A,B,C,D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 2018年 5月 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 5月 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 1)“订奶户不知内情”:订奶户为善意第三人;( 2)“甲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订奶户有理由相信甲仍有代理权。因此,本题构成表见代理,订奶户有权主张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当履行合同。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个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洁白奶站”。后奶站与用户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被60户牛奶订户集体告上法庭,请问本案中谁是当事人()

A.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60户牛奶订户为原告

B.“洁白奶站”为被告;60产牛奶订户为原告

C.甲、乙、丙三人与“洁白奶站”为共同被告;60产牛奶订户为原告

D.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60户牛奶订户为原告;“洁白奶站”为第三人

参考答案:A

(2013年)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由于合同签订人(甲)持有被代理人(乙公司)的盖有印章的订奶款收据,使得相对人(订奶户)相信其有代理权,因此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甲、乙和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开一家天露茶叶店。三人各自出资15万元作为天露茶叶店的资产,并在南京路租赁一间门面房作为经营场所。天露茶叶店在经营过程中拖欠甲茶叶厂的货款,为此发生争议。此时,如果茶叶厂提起诉讼,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A.可以以甲、乙、丙中的任意一个人为被告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

C.以天露茶叶店为被告

D.以谁为被告由原告自己决定

正确答案:C

 

 

 


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代理制度中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丙公司并不知甲对乙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甲仍然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正确答案是A.


甲见乙追打丙就上前制止,乙将甲打伤。对于甲受到的伤害,( )。

A.应由丙承担民事责任

B.应由乙承担民事责任

C.若乙无力承担,由甲自行承担

D.若乙无力承担,由丙给予适当的补偿

E.应由丙承担,然后丙可以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BD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食品买卖合同,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使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关于该损失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按份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合同的相对性。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本案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向对方履行合同责任,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有关合同的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订有买卖500斤大米的合同,甲现仅有200斤大米,若甲欲将其交付另外300斤的义务转移给丙,须经乙同意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后乙将其对甲的义务转移给丙,则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甲、乙之间订有租赁房屋的合同,现甲因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欲将其在合同中的地位转由丙来承担,须经乙同意
D: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则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乙、丙按份享有和承担

答案:A,C
解析:
依《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在B项中,丙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的抗辩,而非自己对乙的抗辩。因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在D项中,对于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乙、丙应连带而非按份享有和承担。因此,D项错误。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8年4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4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订奶户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被代理人乙公司应当向订奶户承担合同义务。


更多 “22企业法律顾问模拟试卷” 相关考题
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A 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 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C 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 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合同应由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考题 北京的甲公司向青岛的乙公司订购了一批海鲜,约定由乙公司于12月23日运抵北京的甲公司。12月23日当天,乙公司因渔民未能向其交付海鲜,而无法履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海鲜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要求该渔民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当要求乙公司和该渔民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

考题 单选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B 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 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D 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考题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一如往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由于合同签订人(甲)持有被代理人(乙公司)的盖有印章的订奶款收据,使得相对人(订奶户)相信其有代理权,因此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考题 (2003年)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合同成立。甲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考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因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解析: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考题 单选题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A 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 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 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 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 【该题针对“法律行为的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考题 (2013年)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由于合同签订人(甲)持有被代理人(乙公司)的盖有印章的订奶款收据,使得相对人(订奶户)相信其有代理权,因此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考题 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正确答案:A

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因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A 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 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C 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 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定。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