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1-05-19


2021年上半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已经结束,大家就在关注房产经纪人登记注册的问题了。近日,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公布了关于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标题:关于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第12号)

二、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

三、主要内容。

经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张立献等26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初始登记条件,王远忠等1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延续登记条件,赵占伟等2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变更登记条件,张成玉等59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初始登记条件,张蓓蓓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延续登记,申海星等4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变更登记条件。以上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凡是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经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展洪华等3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的注销条件,王心雨等10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的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以上就是公告的全部内容,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原文链接:http://www.agents.org.cn/article/info-1834.html

注意事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如仍需使用该证书,持证人就需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持证者的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变更执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的人员,除符合规定的第十七条规定外,持证者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记得查阅并领取证书哦。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房产经纪人相关信息,可以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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