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考试大纲(四)

发布时间:2020-08-21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已经推迟至11月份,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四部分要的民事权利

一、物权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应考人员在不动产登记代理实践中正确运用物权法律规则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范围

1.物权的特征

2.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主物权和从物权

(4)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4.物权的保护

(1)物权的请求权

(2)物权的债权保护方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物权的特征。

熟悉:物权的种类、基本原则。

了解:物权的保护。

二、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所有权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应考人员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运用所有权相关法律原理解决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遇到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范围

1.所有权的特

2.所有权的权

3.所有权的取得

(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4.善意取得

5.共有

(1)共有的特征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效力;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效力;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和特征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所有权的特征;共有的特征;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熟悉: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了解:所有权的权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和特征。

三、益物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用益物权制度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用益物权的特征

2.用益物权的种类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用益物权的种类。

熟悉:用益物权的内容。

了解:用益物权的特征。

四、担保物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担保物权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查应考人员运用担保制度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遇到的不动产物权担保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范围

1.担保物权的特征

2.担保物权的种类

(1)抵押权:抵押权的特征

(2)质权:质权的特征;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3)留置权: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担保物权的特征;抵押权的特征;质权的特征。

熟悉:担保物权的种类。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了解:质权的种类,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

五、债权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债权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熟悉不动产登记实践中涉及的债权制度的基本规定,考查应考人员运用债权法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遇到的债权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债权的内容和特征

2.债权的发生原因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债权的发生原因及法律规定。

熟悉:债权的内容。

了解:债权的特征。

六、合同相关制度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合同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应考人员运用合同法基本原理分析和处理在不动产登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合同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合同的特征

2.合同的种类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合同的订立

5.合同的成立

6.缔约过失责任

7.合同的履行

8.合同的担保

9.合同的保全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违约责任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关于合同缔结、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规定。

熟悉:合同责任、合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各种担保手段,包括物权担保方式和定金、保证等非物权担保方式。在实践中运用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等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制度的法律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大纲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查询申请人可以自行阅读或抄录土地登记查询结果,应查询人要求,查询机关可以摘录或者复制有关的土地登记资料
B.查询结果只能是宗地图和土地登记卡
C.查询的目的仅仅在于了解有关土地登记信息
D.查询的结果不可以是计算机按查询条件打印出来的信息
答案:A
解析:
BD两项,查询结果可以是土地登记卡、宗地图,也可以是原始凭证如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利用计算机查询的还可以是计算机按查询条件打印出来的信息;C项,查询有各种不同的目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为了与代理宗地的业务或者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了解案件内容。

由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在土地抵押期间具有(  ),债权清偿的条件出现时,需要确定担保债权额。

A.不确定性
B.变动性
C.从属性
D.担保性
E.法定性
答案:A,B
解析:
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是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土地抵押担保。也就是说,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在土地抵押期间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动性。但债权终需要清偿,在清偿的条件出现时,债务人具体应清偿多少债权,应有一个确定的数额。因此,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

甲乙二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由某仲裁机构加以裁决,若后来合同被撤销,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该合同自被撤销之时丧失法律约束力
C.由仲裁机构加以裁决的条款随着合同的被撤销而失效
D.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2年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的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空间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  )。

A.利用招标的方式
B.利用拍卖的方式
C.不同于土地使用的取得方式
D.同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答案:D
解析:
空间使用权是一种新型的空间利用权利,它的取得方式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相同。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