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入口

发布时间:2021-04-11



云南省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相信很多考生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总结原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自2017年5月22日起实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2019年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划归自然资源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转归自然资源部负责。

考试报名时间:预计8月左右

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考试科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城乡规划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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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体现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制度,重点镇的规划要逐步实行省级备案核准制度
B: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乡镇转移,可向国家明确退出和限制建设的各类企业安排用地
C:制定城市总体规划,要根据本地区的环境、资源条件,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方式、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限制高能耗产业用地规模
D: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从节约能源的角度,统筹考虑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答案:B
解析:
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乡镇转移,不得向国家明确退出和限制建设的各类企业安排用地。

城市形成与发展是在各种力量组合推动下的复杂过程,这些推动力量中不包括( )

A.政治因素
B.社会作用
C.自然条件
D.技术条件
答案:B
解析:
城市形成与发展是在各种力量组合推动下的复杂过程,这些推动力量主要包括自然条件、经济作用、政治因素、社会结构、技术条件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内向型居住区布局形态的是(  )。

A:中心式
B:围合式
C:点群式
D:绿轴式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内向型居住区布局形态。目前常见的居住区规划空间结构的类型主要有内向型、开放型、自由型等。内向型居住区布局形态有中心式、围合式、绿轴式等,都是将居住组团或院落围绕中心绿地和配套公建排列,并以顺畅的环形路网连接,形成强烈的向
心性的空间布局。
熟悉居住区用地规模。

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国家机关来追究。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原则主要包括()

A:责任法定的原则,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必然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B:加强责任管理与增进权力相结合的原则,应当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之间的关系
C: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轻微的违法行为不能单纯地采用惩罚手段,应当通过批评教育与适当的行政制裁来进行处理
D:主客观一致的原则,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必须是其违反法定的义务或者法定职责
E:责任自负原则,谁违法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A,C,D,E
解析:
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国家机关来追究。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原则主要包括:(1)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轻微的违法行为不能单纯地采用惩罚手段,应当通过批评教育与适当的行政制裁来进行处理。(2)责任法定的原则。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必然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3)责任自负原则。谁违法谁承担法律责任。(4)主客观一致的原则,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必须是其违反法定的义务或者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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