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交费时间:6月15—30日

发布时间:2021-05-05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马上就要面临报名这重要的一个环节了,以往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缴费都是在一起的,今年官方注协公布了相关信息,表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才能进行缴费,很多考生还不了解这一资讯,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3-5日清明节法定节假日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更新。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1年8月6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7月26日—8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 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报考考点、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8月9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本次为各位考生分享的,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交费的相关资讯,交费属于报名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成功交费,那么也是无法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处( )。

A.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D.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列有关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注册会计师为了对财务信息发表意见,就需要对财务报告编制者的判断进行再判断
B.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遇到的各种事项,包括会计、审计和职业道德事项,都需要作出职业判断
C.同一注册会计师在不同时点,基于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得出的职业判断结论相同或相似,则该职业判断具有较高的决策一贯性
D.群体决策通常具有较高的可辩护性,其质量高于个人决策的质量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同一注册会计师在不同时点,基于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得出的职业判断结论相同或相似,则该职业判断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①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②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57.5万元。2009年6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8年度有以下问题:

(1)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数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采用计提方式,实际发生22.5万元,2008年工资总额110万元,该福利费未进行纳税调整。

(2)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80万元,挂账未作处理。

(3)技术所有权转让净收入600万元,未记收入。

(4)成本费用中包括一次性列支的当年12月购买并投入使用的税控收款机2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2月通过认证)。

(5)因意外事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未调整营业外支出。

(6)国库券利息收入3万元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

(7)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万元已在所得额前扣除。

注: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

(2)计算企业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调增所得额;

(3)计算企业技术转让净收入应调增所得额;

(4)计算企业折旧应调增所得额;

(5)计算企业应补缴增值税额;

(6)计算企业其他事项应调增所得额;

(7)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福利费扣除限额=110×14%=15.4(万元),实际发生22.5万元,应纳税调增= 22.5—15.4=7.1(万元)
(2)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确认为当期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并且还应计缴增值 税。 
应纳增值税=80÷(1+17%)×17%=11.62(万元) 
所得税计税收入=80—11.62=68.38(万元) 
(3)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500=100(万元)。
(4)折旧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3.4万元
购买税控收款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5)应补缴增值税额=11.62—23.4÷(1+17%)× 17%=8.22(万元)
(6)因意外事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既不计入收入,又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 应纳税所得额。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万元不得在所得额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2=3(万元)
(7)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30+7.1+68.38+100+23.4+3 =431.8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额=(431.88—100)×25%-100×50%×25%-57.5=37.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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