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在税务考试考完后还需要这样进行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14


据相关文件得知,2020年的税务师报名时间有两次,第一次报名时间是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第一次的报名也没关系,因为你还有第二次错过报名时间的报名机会,那就是7月20日至8月7日可以进行补报名。接下来就让我们赶紧进入今天的主题吧,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后,你还需要这样做——继续教育:

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适应执业需要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

第六条 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方式主要有两类,分别是脱产和非脱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它们两类包括了哪些内容吧:

首先,脱产继续教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中税协以及地方协会共同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研讨班以及其他的培训项目;

(二)中税协以及地方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税务师相关专题研讨会等;

(三)中税协指定的大专院校进修班学习税务师专业知识。

其次,非脱产继续教育方式则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税务师事务所自行组织的与税务师考试相关的专业研讨、经验交流和岗位培训;

(二)接受函授、夜大和远程等非脱产专业教育等。

第七条 税务师执业人员每年要接受的继续教育培训脱产和非脱产时间累计不得低于72学时。由中税协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所长培训每年不可以少于2000个人每天,对执业骨干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6000个人每天;地方税协对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培训每人每年不可以少于3天,全国总计不得低于75000个人天(含视频)。

第八条 中税协每年年初会向全国下发年度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主要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

第九条 由地方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们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地方协会必须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委托专门机构或自己配备专业人员来负责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各税务师事务所应设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十条 对中税协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以及研讨班,地方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选派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进行回授工作,以扩大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 地方协会需要为每位执业注册税务师建立脱产培训档案,并由中税协在会员证内设置“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的相关栏目。脱产培训记录必须经由中税协或地方协会盖章才能视作为有效。

非脱产培训的继续教育由其所在事务所记录在税务师本人的培训档案内,在年终时将由事务所出具培训证明报给所在地方协会。

第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在进行年检时,应出示本人的会员证,并且提供继续教育记录。注册税务师无故却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的,地方协会必须向该会员下发警告通知,并记录在案,要求该注册税务师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

第十三条 有下列四种情况却未按要求继续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注册税务师们,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地方协会批准后可以顺延到下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自己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完成:

(一)在境外工作半年以上的;

(二)休产假;

(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执业的;

(四)其他意外原因。

第十四条 地方协会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检查注册税务师们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税协将不定期抽查地方协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2020年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时间是多久?详情如下: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8日。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原拟于2020年4月上旬发布的《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当我们心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凭着不屈的斗志,不懈地努力,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我们一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每一个学习阶段都应该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大家努力朝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前进,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20年1月,甲企业从某拍卖公司通过拍卖购进两辆轿车自用,其中一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相关凭证上载明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另一辆是已使用6年的轿车,不含税成交价50000元(从原车主取得了完税证明)。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 )。

A.6000
B.5000
C.11000
D.0
答案:A
解析:
通过拍卖取得自用的新车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由于车辆购置税采用一次课征制,使用过的轿车在第一次被购进使用时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所以将该轿车再次购进使用并取得完税证明,就不需要再缴纳车辆购置税了。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60000×10%=6000(元)。

某县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的业务情况如下: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应抵扣进项税的票据均进行了抵扣,摩托车均为应税消费品且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型号摩托车50辆,出厂不含税价每辆15000元,另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每辆1000元。该经销商当月只付清了其中30辆的购车款及价外费用,其余20辆承诺为厂家代销(尚未提供代销清单)。厂家在收到上述货款后为经销商开具了50辆摩托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号摩托车10辆,每辆不含税价16800元,向购买方收取6000元运费,同时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了6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本厂转交给了使用单位。(注:老师手写板计算的是1辆摩托车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将A型号摩托车5辆奖励给本厂优秀职工。
(4)将本厂售后服务部已使用8年的5辆摩托车(每辆含税定价6000元)销售给本厂职工,该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5)购进一批零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0000元。
(6)将本年5月购入的已抵扣过进项税的用于生产摩托车的材料改用于职工食堂改建工程,该批材料账面成本50000元。
(7)当月收到出口退还增值税50000元。
【提示】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征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摩托车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即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税;用于职工福利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124608.44
B.134842.21
C.156074.96
D.179008.37
答案:B
解析: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50+5)×13%+1000×50/(1+13%)×13%+10×16800×13%=134842.21(元)。

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中,属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自然人
B.联合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独立矿山
E.其他单位
答案:B,C,D,E
解析:
现行资源税规定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作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自然人不能成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600万元,含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甲、乙企业共计应缴纳印花税( )元。
 

A.3240
B.3600
C.5400
D.6000
答案:A
解析:
技术合同中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甲、乙企业共计应缴纳印花税=(600-60)×0.03%×10000×2=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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