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报过青海省注册资产评估师,现在重新报名算新考生还是老考生?
发布时间:2020-01-12
现在很多考试都有是成绩滚动管理,即某个时间段之内把所有考试科目考通过,就可以领取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也是如此,也是有周期的。有小伙伴问到,5年前报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现在再报名时新考生还是老考生。这个问题,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回答吧。
一、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所以说,时隔五年重报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和新考生没有区别,因为已经没有成绩保留了。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在登录报名的过程操作不同。
二、新老差别:
1.没有报名过的新考生需要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照片审核通过并成功上传之后,再选定报考科目。
2.以前考过的老考生,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当然必须是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应要求,老考生需要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果需要修改个人信息,则先做相应修改,再选科报考。
5年前报考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现在重新报考,已经没有成绩保留,既如此,新老考生的区分就没这么重要了,因为已经等同于新考生了,只是在报名时,不需要重新注册账号,可以直接登录。但是不管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都要好好努力备考,才能提高通过的几率。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各位新老考生考有所得。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资产评估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市场法中的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贴挂类外墙饰面有( )两种常见做法。
A.湿法贴挂
B.干挂法固定
C.构件连接固定
D.整体贴挂
E.直接镶贴
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商品,并签订买卖合同。A按期供货后,B于4月6日向A出具面额为30万元的汇票,期限为5个月。A取得票据后不慎被C盗窃,C将票面金额改为50万元,并在票据背书添加“A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的字样,盗盖A公司公章;之后C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D,D又背书转让给E。E到期向付款人B提示承兑,付款人B以A取得票据时未支付对价为由拒付。E取得拒付理由书后,向D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票据金额5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费用2万元。D以追索金额52万元超过票据金额为由拒绝付款。C认为背书时未注明付款日期,票据要件不全,拒绝承担责任。A以该票据被C变造且又未接到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题: 1.作为付款人的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D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C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C对该票据应承担哪些责任,其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5.若C对该票据属正常背书取得,A未接到追索通知,A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D拒绝承担责任理由不成立。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的金额包括票据金额、票据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E向D发出追索金额52万元合法。
3.C的理由不成立,因为付款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记载与否,不影响票据形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C对票据实施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票据的欺诈行为;假冒A的名义背书并偷盖A公司公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涂改票据金额的行为属于变造行为。C承担的责任包括:①D、E属于C的后手,且背书连续,取得票据时支付了对价,故C对其后手负连带责任,应如数支付追索金额。②C同时对A负有全部票据金额30万元的赔偿责任。③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行政处罚。
5.A应承担连带责任。汇票结算方式下,前手是否接到追索通知,不影响后手追索权的行使,A向E付款后,可就其后手未向前手发出追索通知的失误,请求后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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