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信息你了解多少?为了帮助大家快速获取相关的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上海市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快来看看吧!
按照司法部工作通知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海市司法局将于2020年9月29日至9月30日颁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范围
在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授予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证书颁发安排
(一)颁发方式: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采取“指定日期、区分时段、现场领取”的方式。请申领人查询本通知附件,按照本人姓名所对应的指定日期及时段领取证书,并牢记本人证书号码,颁证现场需报证书号码查询证书。
(二)颁证流程:申领人进入大厅出示随申码绿码并测量体温-至叫号机领取号码-大厅按指定区域就坐等待叫号系统叫号-至窗口核验身份领取证书 -核对证书信息-离开服务大厅。
(三)颁发地点: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零陵路口正门进入)一楼服务大厅。
(四)咨询电话:(021)25653557
三、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严格按照指定日期和时段领取证书。
(二)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代领。
(三)自觉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下载“随申码”绿码,自备签字笔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证书。
(四)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颁证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申领人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前往。参考路线:地铁12号线、4号线大木桥路(3号口)等。
(六)无法在指定日期和时段领取证书,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21)25653557或者12348服务热线进行预约,另行安排时间分散领取。
(七)如需在本市申请办理律师实习证,请登录“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管理”查询办理流程。具体事宜可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咨询电话:021-64030000转165或者118.咨询电子邮箱:jianglili@lawyers.org.cn。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9月 27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受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C.案发后订立攻守同盟或隐匿、销毁证据,阻挠调查的
D.受到暂停会员资格惩戒,恢复会员资格6个月内,又有第15条所列行为的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属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B:最长2个月,不可以延长
C:最长1个月,可以延长
D:最长2个月,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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