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27


 2019年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根据2018年的报名时间来看,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20-74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下旬起。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观题考试】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27-930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9月下旬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同共有。若两人中一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则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
B.若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则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
C.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D.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讲解:《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的有关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A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B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C项是正确的。《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该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可见,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不是无限的,D项错误。

下列哪些程序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新增加的程序和制度?
A.小额诉讼程序 B.司法确认程序C.代表人诉讼制度 D.公益诉讼制度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解析丨代表人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就巳经被确立的制度。其余三个程序和制度都是本次 民诉法修改新增加的。

在女方怀孕、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6个月
B.1年
C.9个月
D.3个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在女方怀孕、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问题1]甲公司是否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并说明理由。
[问题2]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8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问题3]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公司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0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4]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根据规定,公司债券既可以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也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①净资产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在本题中,甲公司2015年3月31日的净资产=26000-8000=18000(万元)。
②可分配利润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600万元,足以支付8000万元公司债券1年需支付的利息320万元。
3.①公司债券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公司债券数额(8000万元)超过了甲公司净资产(18000万元)的40%。
②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属于非生产性支出。
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4.①承销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②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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