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估内蒙古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田某和郭某签订加工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约定如果因为加工事宜产生的任何纠纷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由于郭某提供的成品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田某提请仲裁。请根据案情判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在仲裁过程中,田某经书面通知,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可以据此作出缺席裁决
B:在仲裁过程中,郭某没有得到仲裁庭的准许而中途退庭,仲裁庭可以据此作出缺席裁决
C:田某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D:仲裁庭应当保持中立,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答案:A,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所以,对于田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应该视为撤销仲裁申请,而非作出缺席裁决。但是,对于郭某这一被申请人,未得到准许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根据《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公司拟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律师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 有:( )

A.由合作各方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 立合作企业
B.应当将合作各方共同制定的合作企业协议、合 作企业合同、合作企业章程报批
C.如果合作企业采用公司形式,日方的出资一般 不能少于注册资本的25%
D.合作各方作为出资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必须为 自下其上不得设置担保物权
答案:B,C,D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7条 规定,设立合作企业,由中方合作者向审批机关报送文 件,并不是各方一起报送,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 该条可知,B选项正确。第18条规定,在依法取得中 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 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所以C选项正确。 第'19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 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 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所以D选项 正确。

村民甲在新获得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栋两层的楼房,房屋建成之际,为庆祝乔迁之喜,决定庆祝一番。当天,邻居乙、丙、丁均赶来帮忙。乙在帮甲放鞭炮时,因为过于粗心大意,将手炸伤。丙在搬运摆宴席的桌椅时,不小心撞伤了前来看热闹的小朋友A。丁在去帮忙买酒的回途中,被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的张某在一转弯处撞成重伤,经查,张某曾经从事牲口的贩卖生意,因为一次被骗,导致现在仍然负债累累,没有经济能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乙的损害,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减轻甲的责任
B.对于小朋友A的伤害,甲应承担责任,同时丙应当与甲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C.对于丁的损害,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对于丁的损害,甲可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C,D
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题中,乙在帮甲放鞭炮时,遭受损害,甲应当承担责任,但由于乙疏忽大意,自己也有过失,故减轻甲的责任,A正确。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丙在帮工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此时,被帮工人甲应承担责任,丙的不小心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丙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B错误。第14条第2款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据此,在帮工过程中,受到第三人的伤害,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丁受到张某的伤害,应由张某承担责任,但是,张某没有经济能力,此时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CD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